快克股份:快克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30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次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
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春主持,公司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
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公司董事刘志宏、窦小明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
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建立、健
全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2021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全文。
公司董事刘志宏、窦小明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
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
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
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 授权董事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登记期间,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或股票期权、未在公司规定的期间内足额缴纳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的,将
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购的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之
间进行调整和分配或调整至预留部分;
5)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
股权激励相关协议书;
6)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行权资格、解除限售/行权条件进
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行权;
8)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
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 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行权资格,对激励
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
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与尚未行权的股权期权的继承事宜;
10)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计划进行管理,在与本激励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
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
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刘志宏、窦小明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
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融资决策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融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融资决策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
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6)。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召开事宜另行通知;
会议时间、地点、审议议案等具体内容届时详见《快克股份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