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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快克股份:快克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9-10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议资料




                   二○二一年九月
                                                                      快克股份 2021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3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7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8

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9

议案四: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11

议案五:关于修改《融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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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
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快克股份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
参会。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三、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股东(或股东代表)
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
大会正常秩序。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会议召开前一
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向公司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阐明发言主题,并
由公司统一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
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五、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
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宜超过两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七、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八、表决投票统计,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见证律师参加,
表决结果于会议结束后及时以公告形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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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会议现场谢绝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
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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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
      (一)   现场会议:2021 年 9 月 16 日(星期四)14:00
      (二)   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常州武进高新区凤翔路 11 号公司会议室
      三、   与会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
师
      四、   会议议程安排

 序号                                事项                                   报告人
1.       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到进场
2.       宣布会议开始                                                         主持人
3.       宣读参会须知                                                      董事会秘书
4.       介绍到会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名单                                      董事会秘书
5.       宣读议案                                                          董事会秘书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5.1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5.2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5.3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4      《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5.5      《关于修改<融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6.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 、提问
7.       董事、监事、公司高管回答提问
8.       宣布现场到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秘书
9.       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10.      现场投票表决
11.      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12.      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监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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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布休会,待网络投票结果揭晓并汇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后恢复
13.                                                                   主持人
      会议
14.   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监票人
15.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主持人
16.   律师宣读见证法律意见                                             律师
17.   宣布会议结束                                                    主持人
                                    快克股份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
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2021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
体披露的《快克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34)。
    请各位股东审议。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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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
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不
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全文。
    请各位股东审议。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快克股份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
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
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   授权董事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登记期间,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或股票期权、未在公司规定的期间内足额缴纳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的,将
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购的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之
间进行调整和分配或调整至预留部分;
    5)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
股权激励相关协议书;
    6)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行权资格、解除限售/行权条件进
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行权;
    8)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
                                   快克股份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   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行权资格,对激励
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
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与尚未行权的股权期权的继承事宜;
    10)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计划进行管理,在与本激励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
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
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请各位股东审议。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快克股份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
管理的实际需要,对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
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条 为治理快克智能装备股           第一条 为规范快克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加强    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加强
和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    和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
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      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
指: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
    (一)对外股权投资,是指与主业无    指: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
关的,公司和其他法人实体新组建公      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实物或无形资
司、购买其他法人持有的股权或对其他    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公司进行增资,从而持有其他公司股权    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
所进行的投资;                        式的投资活动。
    (二)证券投资,是指公司通过证券        对外投资类型含委托理财,委托贷
交易所的股票转让活动买卖上市交易      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
的股票以及购买基金、国债、企业债券    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
及其他衍生金融品种所进行的投资;      投资等交易行为。股权类权益投资包括
    (三)风险投资,是指公司进行 PE、   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合伙
创投等风险投资行为,将风险资本投向    企业、非企业法人等主体的投资,其具
刚刚成立或快速成长的未上市新兴公      体形式包括出资,被投资主体的股权/
司(主要是高科技公司),在承担投资    权益变更,增加或减少对被投资主体的
风险的基础上为被投资公司提供长期      出资额,被投资主体分立、合并、解散、
股权投资和增值服务,再通过上市、兼    注销等。
并或其它股权转让方式撤出投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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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前                                 修改后
高额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上市公司对
小额贷款公司、商业银行、担保公司、
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类公司投资
(不包括对金融类上市公司的投资)视
同风险投资,其审批程序参照风险投资
的特别规定执行;
    (四)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
司的投资(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
延伸产业链为目的进行的投资除外);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
资方式。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和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法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
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等相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等相
关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关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一)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以下         (一)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以下
标准之一时,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     标准之一时,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批:                           东大会审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2、交易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万元;
    3、公司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          3、公司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
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除前款规定外,交易标的为购买或         除前款规定外,交易标的为购买或
出售资产的,不论交易标的是否相关,     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
若所涉及的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以     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
                                   快克股份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修改前                                   修改后
二者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在连续     相关的资产)的,不论交易标的是否相
十二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     关,若所涉及的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应当按     (以二者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在
照《上市规则》的规定进行审计或评估     连续十二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
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应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当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进行审计或
    (二)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以下     评估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标准之一时,需经公司董事会审批: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二)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以下
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标准之一时,需经公司董事会审批: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上;                                   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2、交易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上;
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2、交易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万元;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      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万元;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的 10%以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三)未达到本条第(二)项所规     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的 10%以
定的标准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分别授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董事长行使            (三)未达到本条第(二)项所规
审批职权,授权审批具体金额要明确和     定的标准时,按《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
合理,授权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     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上述指标
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     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
绝对值计算。                           值计算。
                                            第十三条 对外投资的审批部门
                                       应当具有相应的审批权限。子公司进行
                                       对外投资,除遵照执行本办法外,还应
                                       执行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第三章 风险投资的特别规定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转让与回收
    第十三条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应             第十四条 发生法律、法规或被投
当谨慎、强化风险控制、合理评估效益,   资主体的章程、合伙协议等规定的解散
并不得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     事由的,公司可以通过解散清算等方式
    第十四条 公司在进行投资金额        收回对外投资或变动被投资主体及形
                                       快克股份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修改前                                    修改后
在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的风险投资后     式。
的十二个月内,不得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第十五条 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募集资金投向变        之一时,公司可以收回对外投资:
更为补充流动资金。                           (一)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投
    第十五条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资项目(企业)经营期满;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将募集资金投             (二) 由于该投资项目(企业)经
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营不善,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依法实施
不得进行投资金额在人民币 1,000 万元     破产;
以上的风险投资。                             (三)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该投资
    第十六条 公司对外进行风险投         项目(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资的决策权限:                               (四) 合同规定投资终止的其他
    1. 投资金额在人民币 1,000 万元      情况出现或发生时;
以下(不含 1,000 万元)由公司董事长          (五) 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原
决定。                                  因。
    2. 投资金额在人民币 1,000 万元           第十六条 出 现 或 发生 下列 情况
以上至 5,000 万元以下(不含 5,000 万    之一时,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
元)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按规定           (一) 投资项目已经明显有悖于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经营方向;
    3. 投资金额在人民币 5,000 万元           (二) 投资项目出现连续亏损且
以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        扭亏为盈无望,没有市场前景的;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按规定及时履行           (三) 由于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急
信息披露义务。                          需补充资金;
    第十七条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应            (四) 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原
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连续十      因。
二个月累计发生额计算。                       第十七条 对 外 投 资的 转让 和回
    第十八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委       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托理财、风险投资等投资事项的,应当      司制度的规定办理。批准处置对外投资
按照有关规定、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      的程序与权限,与批准实施对外投资的
监控措施进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      程序和权限相同。
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第十九条 公司进行条款所述投
资事项应当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不得将委托理财审批权授予公司
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行使。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会应了解风
险投资的执行进展和投资效益情况。
    第二十一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
行风险投资,视同上市公司的行为。上
市公司参股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对公司
业绩造成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应对风险投资进行事前审查,对风
                                     快克股份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修改前                                   修改后
险投资项目的风险、履行的程序、内控
制度执行情况出具审查意见。
    第二十三条 对于风险投资项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在每个会计
年度末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进行审查,对于不能产生预期效益的项
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第十八条 投资项目经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长、总经
                                      理或其他授权代表处理投资相关协议
    第二十四条 投资项目经董事会
                                      的签署和具体投资管理事宜。在签订投
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负责
                                      资合同或协议之前,不得支付投资款或
实施。
                                      办理投资资产的移交;投资完成后,应
                                      取得被投资方出具的投资证明或其他
                                      有效凭据。
                                          第十九条 董事会办公室及其他
                                      职能部门应跟进、监督、管理投资项目
                                      的执行进展。重大投资项目必须指定专
    第二十五条 投资项目实施过程
                                      门部门,负责对其可行性、投资风险、
中,总经理如发现该投资方案有重大疏
                                      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
漏、项目实施的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发现
或受到不可抗力之影响,可能导致投资
                                      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书面记
失败,应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视情形
                                      录并向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报告,如属
决定对投资方案进行修改、变更或终
                                      于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止。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项目,其投
                                          原审批人员或机构视情形决定对
资方案的修改、变更或终止需召开临时
                                      投资方案进行修改、变更或终止。经股
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东大会批准的投资项目,其投资方案的
                                      修改、变更或终止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进行审议。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对投资事项
                                      完成结果进行审查、评价。审查、评价
    第二十六条 投资项目完成后,总     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组织财务部及相关
经理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投资项      职能部门进行。审查可以采取听取汇
目进行验收评估,并书面向董事会报      报、现场抽查、查验会计资料及财务报
告。                                  告等方式,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评价
                                      主要针对经营业绩、财务指标、规范运
                                      作等事项。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中涉及的证
券投资事项,公司将适时制订专项管理     删除
制度。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
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                           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或修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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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前                              修改后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时,
                                    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删除
及公司分支机构。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本制度中涉及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股东大会
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内容的,待本公司上 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生效实施。
市之后方可适用。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其他内容不变;条款序号根据
具体增删情况作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融资决策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请各位股东审议。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快克股份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关于修改《融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
管理的实际需要,对公司的《融资决策制度》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快克智能装备股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
控制公司融资风险,使公司规范运作,
                                       稳定发展,控制公司融资风险,规范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快
                                       司融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融资包括股
                                       权融资和债务融资两种方式。股权融资
                                       是指公司发行股票方式融资;债务融资
                                       是指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发
                                       行债券、融资租赁、票据融资和开具保
                                       函等。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融
资行为的决策: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发行
新股(包括增发新股和配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
    2、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含发行可转
                                   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
换公司债券);
                                   简称“子公司”)的融资行为。
    3、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
款。

                                              第二章 融资决策权限
    第三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          第四条公司的股权融资,及发行债
者发行新股,应由公司董事会讨论通       券(含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债务融资,
过,提请股东大会依照法定程序审批。     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
                                       批准。
    第四条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董        第五条 公司债务融资决策的审
事会讨论通过,报请股东大会依照法定     批权限,参照公司的《非日常经营交易
                                   快克股份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修改前                              修改后
程序审批。                          事项决策制度》、《公司章程》等制度
                                    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公司可以在每年度年初编
制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时,由财务部拟定
本年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
额度(包括控股子公司的借款额度),作
为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一部分,经总经
                                         删除
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讨
论决定,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提交股东
大会讨论通过。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
借款额度内,总经理及财务部门负责办
理每笔具体借款。
    第六条 未在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中
批准年度借款额度的,公司临时向银行
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按照单笔借款额
度审批权限审批:
    单笔借款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的,
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单笔借款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但
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净资产 30%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讨       删除
论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
    单笔借款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30%以上的,由
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讨论
决定。
        公司在连续 3 个月之内向银行
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借款金额,应累计计
算,适用前款规定的审批权限。
    第七条 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
                                         第六条 公司融资方案涉及提供
构借款涉及提供担保的,由相应的批准
                                     担保的,需同时按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借款的机构在批准借款的同时,对担保
                                     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
事项进行审批决定。
                                         第七条 公司融资方案按审批权
                                     限批准后,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授
                                     权代表处理融资相关协议的签署和具
                                     体融资管理事宜。
         快克股份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三章 融资管理
               第八条 公司应当对融资方案进
          行科学论证,不得依据未经论证的方案
          开展融资活动。重大融资方案应当形成
          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面反映风险评估情
          况。
               第九条 公司应当根据融资目标
          和规划,结合年度全面预算,拟订融资
          方案,明确筹资用途、规模、结构和方
          式等相关内容,对融资成本和潜在风险
          作出充分估计。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结合公司发
          展战略,分析公司融资结构,拟定公司
          年度及中长期融资方案(包括融资额
          度、融资形式和资金用途等),具体工
          作职责包括:
               (一)完善公司融资相关规定及具
          体实施办法;
               (二)对公司融资活动进行策划、
          论证与评估;
               (三)负责组织实施债务融资的具
          体工作;
               (四)会同董事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权益性融资的具体工作;
               (五)对公司融资活动进行动态跟
          踪管理,保证融资活动安全、正确、合
          法、有效进行;
               (六)做好融资记录与资金管理工
          作,发挥会计控制的作用。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
          据年度及中长期融资方案,自行或委托
          中介机构进行股权融资及发行债券融
          资方案的可行性调研,编制可行性研究
          报告;负责组织实施股权融资和发行债
          券的具体工作;负责融资活动的信息披
          露工作。
               第四章 融资的实施与监督
               第十二条 公司监事会、内部审计
          部具有对融资活动的监督检查权。
               第十三条 公司监事会、内部审计
          部应依据其职责对融资项目进行监督
          进行评价:
               (一)融资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
         快克股份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修改前                     修改后
          设置情况;
               (二)融资业务授权审批程序的执
          行情况;
               (三)融资方案的合法性和效益
          性;
               (四)融资活动有关的批准文件、
          合同、契约、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签
          署和保管情况;
               (五)融资业务核算情况;
               (六)融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第十四条 对融资活动进行监督
          检查过程中发现薄弱环节及违规行为,
          应及时提出整改或纠正意见,并督促相
          关部门及时予以改进和完善;对发现的
          重大问题应提出专项报告,提请相应审
          批机构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
          融资事项的实施、监督情况进行检查。
          公司有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不得拒
          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
          职权。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公司发生的融资事项
          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第十七条 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的基本义务,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
          确、完整并在第一时间报送公司董事
          会,以便董事会秘书及时对外披露。
               第十八条 子公司应当明确信息
          披露责任人及责任部门,负责子公司信
          息报告事宜,保持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的信息沟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或修改的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
                                   快克股份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修改前                              修改后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时,按
                                    照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融资决策制度》其他内容不变;条款序号根据具体
增删情况作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融资决策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请各位股东审议。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