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克股份:快克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2022-09-23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165,450 份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快克股份”)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2、首次授予/授权日:2021 年 9 月 22 日
3、授予数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数量为 305.50 万股;股票期权的首次
授予数量为 227.25 万份(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获授部分/全
部权益,实际登记数量为:限制性股票 304.25 万股,股票期权 226 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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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予人数:限制性股票 178 人;股票期权 181 人(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获授部分/全部权益,实际登记人数为:限制性股票 176 人,
股票期权 179 人)
5、授予/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5.36 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为 24.58 元/份。
(二) 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
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2、2021 年 8 月 31 日至 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
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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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因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
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250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6,250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6、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2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尚未完成回购注销手续的限制性股票及
注销手续的股票期权之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三)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行权价格 授予数量 人数 授予后股票期权剩余
授予日期
(元/股) (万份) (人) 数量(万份)
2021/9/22 24.58 227.25 181 25.00
0.5625
2022/8/30 17.91 31.9375 25
(不再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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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中相关信息均为对应授予日的信息。
(四)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行权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
二、 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一) 第一个行权时间安排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
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因此股票期权的第
一个行权期为 2022 年 9 月 22 日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
(二)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号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本项
1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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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本项行权条件。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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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号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XYZH/2022SHAA20054 《 审 计 报
首次授予第 以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1 年
告》,公司 2021 年经审计的营业
一个行权期 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00%
3 收 入 为 人 民 币 780,569,837.92
元,与 2020 年营业收入相比,2021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45.90%,
满足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
目标,满足本项行权条件。
2021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显
个人绩效考核: 示,除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
根据公司制定的绩效管理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外,剩余的 177
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 名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激励对象
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 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有 174
年实际行权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 名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
4 量,具体如下: 优秀,共 177 名激励对象绩效评
个人年度绩效评 价结果满足本项行权条件。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价结果
注:离职人员及考核原因不能行
个人层面行权比 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能
100% 90% 80% 0%
例(N)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
购注销。
综上,本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均已
满足。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
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40%,公司将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177 名激
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截止日为 2023 年 9 月 21 日。
(三) 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具体详见《快克股份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三、 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授予日:2021 年 9 月 22 日;
(二)行权数量:1,165,45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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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权人数:177 名;
(四)行权价格(调整后):17.91 元/份;
(五)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2022 年 9 月 22 日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系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由公司统一办理激
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情况
本次可行权数量 占股权激励计划 占目前总股本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份) 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1 殷文贤 财务总监 1.3000 0.17% 0.01%
核心骨干员工(176 名) 115.2450 15.25% 0.46%
合计 116.5450 15.42% 0.47%
四、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激励
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该等激励对象已满足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监事会同意
该 177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 1,165,450 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
五、 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
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参与《激励计划》且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参与激励的高级
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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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
成就,本次可行权的 177 名激励对象均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董
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 177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 1,165,450 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
七、 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市场通用的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
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
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具体以会计师审计数据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止,本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
和授权,行权数量、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行权价格及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尚待由公司按相关规定统一办理行权事
宜。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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