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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晋拓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8-0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晋拓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拓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 票 的 批 复 》 ( 证 监许 可 〔 2022 〕 1381 号) , 公 司 实 际 已 发 行人 民 币 普 通 股
6,795.2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6.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508.56 万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967.11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541.45 万元。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
会验〔2022〕6030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用
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智能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48,038.98                       32,428.68


                                              1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500.00                       3,712.77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3,400.00
              合计                          58,538.98                      39,541.45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预计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
资金解决。

     公司将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按照实际需求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为加快项目
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上述项目的建设进度和
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
置换届时已累计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
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资金时,公司将及时把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2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并且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
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未
超过12个月,公司已承诺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晋拓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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