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镇洋发展 (603213)
  • 9.25
  • -0.03
  • -0.32%
2025-03-07 15:00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镇洋发展: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以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2-03-31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以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
         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情况
         及实际经营需要,拟对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进行变更,并对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草案)》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
         ,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变更事项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条款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   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第三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   币普通股【6526万】股,于【2021】年【11】月
           】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480】万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公司发行的   公司股份总数为【43480】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
第十九条
           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
           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第七十五
           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东
条
           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3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第八十二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应
           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条                                              当实施累积投票制。
           的决议,可以实施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的操作细则如下:
                                                ……累积投票制的操作细则如下:
第八十三   1、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含两名)以上
                                                1、股东大会选举董事、股东代表监事时,应当实
条         董事、股东代表监事时,可以实行累积
                                                行累积投票制;……
           投票制;……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
                                                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
                                                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两大
                                                类。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
第一百一   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   股票、债券、基金及其衍生品种。短期投资不论
十二条     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   金额大小,均需经过董事会审议,金额超过5000
           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   万元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大会批准。                           会审议。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在一年内或超出
                                                一年外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
                                                包括股权投资、固定性资产投资和其他投资。
                                                    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不
                                                超过5%的长期投资,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会
                                                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15%以下的长期投资由董事
会审批;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
产值15%以上的长期投资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若一个项目需分期投入,则以项
目投资总额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发生资产收购、出售事项时,交易金额
不超过5000万元的,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会
进行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交易金额在5000万元
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不超过
15%的,由公司董事会进行审批;交易金额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在15%以上的,由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一年内发生资产收购、出售事项累计
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值5%以上且累
计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值30%的,
由董事会审批,已经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程序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董事会负责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计划
的审批,涉及股票、债券及其衍生品种的融资行
为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资产抵押,资产租入、租出金额不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董事会授权
公司经营班子会进行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交易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在5%以上
、20%以下的,由公司董事会进行审批;交易金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在20%以上的,
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发生对外担保事项时,应当经董事会审
议后及时对外披露。对外担保事项属于本章程第
四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发生委托理财事项时,预计未来12个月
内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净资产值10%的,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会
进行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预计未来12个月内委
                                                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
                                                产值10%以上、20%以下的,由公司董事会进行审
                                                批;预计未来12个月内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20%的,还应当在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
                                                过30万元,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
                                                过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不超
                                                过0.5%的,由公司经营班子会审批。公司与关联
                                                自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300万元
                                                以下,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万元
                                                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在0.5%以
                                                上,须提交董事会审批。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
                                                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发生
                                                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获赠
                                                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针对关联交
                                                易订立的书面协议中没有具体总交易金额的,应
                                                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
                                                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自
第二百一
           公司股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生效。
十一条
           生效并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
         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关于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76号),并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526万股,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
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6,954万元变更为43,480万元,公司股份
总数由36,954万股变更为43,48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1月11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

       本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办理
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