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洋发展: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2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2-021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
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
以下简称“15号准则解释”)进行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对公司本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数据的追溯调整。
公司于 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15号
准则解释。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5号准则解释一是明确了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通过内部结算中
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
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
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
中列示;二是明确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
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15号准则解释“关于资金集中管
理相关列报”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
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
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监事会同意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财政部文件规定的起
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