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天家居: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5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
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审计过程中,态度
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
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公
司续聘其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1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对独立董事薪酬的调整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
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确定的,根据《公司章程》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独立董事薪酬从每人每
年5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至每人每年9万元人民币(税前)。此次调整薪酬有
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国林 黄少明 曹 悦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