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佳股份: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1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将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
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叶龙虎先生、
独立董事王伟定先生、董事俞世国先生,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
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其中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叶龙虎先生为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信息情况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2021 年年度报告》。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会
议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1.关于审议 2020 年第四季度喷漆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件委外管理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
2021-1-7
员会第五次会议 2.关于审议 2021 年年度内部审计 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计划的议案
1.关于审议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
2021-2-18 告的议案
员会第六次会议 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3.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批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
表报出的议案
1.关于审议 2020 年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
2021-3-26 2.关于审议 2020 年内部控制评价
员会第七次会议 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内审字[2021]第 001 号
采购单价维护管理内部审计报告
的议案
1.关于审议内审字[2021]第 002 号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
2021-6-24 劳务合作合规性内部审计报告的
员会第八次会议 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1.关于批准公司 2021 年 1-6 月财务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
2021-9-10
员会第九次会议 报表报出的议案 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1.关于审议内审字[2021]第 003 号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
2021-9-29 生产异常供应商扣款内部审计报
员会第十次会议 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告的议案
1.关于审议内审字[2021]第 004 号
注塑车间薪酬管理内部审计报告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
2021-11-23 的议案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2.关于审议 2022 年年度内部审计
计划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1.关于审阅 2021 年年报审计计划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
2021-12-30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及工作安排 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情况
1.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任的财务审计机构。天健与公
司不存在审计费用及相关差旅费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且不存在任何
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商业或其他关联关系,天健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
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同时天健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
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2. 与外部审计机构的讨论和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天健提出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
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其他审计中的重大事项。
3. 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提供审计服务中,勤勉尽责,遵循
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公司内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审阅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成果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
见,积极推进公司内控规范体系优化工作,促进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报告期
内,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或重要问题的情况,内审工作切实有效。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
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评估公司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监督促进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应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积极落实执行规范
有效的各项内部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有章可循,规范运作,
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保证了公司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的真实、
完整、准确,并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促进企业实现企业战略
的内部控制目标。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
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
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公司内部
控制有效,报告期未发现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了更好地促进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
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诉求和意见,通过会议或其他沟通方式积
极进行协调,力求高效准确地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共同发挥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恪尽职守,严格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尽职尽
责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2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
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内部指导和外部沟通,在监督外
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等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经营。
特此报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