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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佳股份: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3-01-21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1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管减持
                           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董事及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
佳股份”)股东、董事俞世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115,968 股,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 7.76%,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宁波富巨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富巨达”)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28,696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 0.8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4,444,66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8.59%,上述
股份已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公司股东富巨达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434,78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5.59%。其中 15,213,914 股已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 3.79%,7,220,869 股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公司股东、董事俞世
国先生为富巨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富巨达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二者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53,550,751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3.35%。
    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郎一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182,609 股,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 2.29%,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宁波富予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富予达”)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39,13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 0.53%。合计持有公司 11,321,739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82%。其中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9,182,609 股已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139,130 股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董事俞世国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1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不超过(含本数)
    4,010,0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0%(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富巨达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不超过(含本数)4,010,000 股,约占
    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0%(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
    的期间除外)。
           股东、董事、总经理郎一丁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不超过(含本
    数)2,295,6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7%(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董事、监事、
                                                                 IPO     前   取   得    :
俞世国               高级管理人       31,115,968         7.76%
                                                                 31,115,968 股
                     员
宁波富巨达企业
                     5% 以 上 非 第                              IPO     前   取   得    :
管理合伙企业(有                      22,434,783         5.59%
                     一大股东                                    22,434,783 股
限合伙)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9,182,609
郎一丁               高级管理人        9,182,609         2.29%
                                                                 股
                     员
    注:
    1、 公司股东、董事俞世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1,115,968 股,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富巨达
        间接持有公司 3,328,696 股,合计持有公司 34,444,664 股;
    2、 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郎一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9,182,609 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富

                                            2
         予达间接持有公司 2,139,130 股,合计持有公司 11,321,739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宁波富巨达企业        22,434,783         5.59% 宁波富巨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为富佳股份员工持
          (有限合伙)                                     股平台,公司股东、董事俞世国
                                                           先生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其
                                                           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俞世国                31,115,968         7.76% 宁波富巨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为富佳股份员工持
                                                           股平台,公司股东、董事俞世国
                                                           先生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其
                                                           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合计            53,550,751         13.35% —
第二组    宁波富予达企业         4,434,783         1.11% 宁波富予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为富佳股份员工持
          (有限合伙)                                     股平台,公司股东、董事、总经
                                                           理郎一丁先生为其执行事务合伙
                                                           人,与其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郎一丁                 9,182,609         2.29% 宁波富予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为富佳股份员工持
                                                           股平台,公司股东、董事、总经
                                                           理郎一丁先生为其执行事务合伙
                                                           人,与其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合计            13,617,392         3.40% —
    注:富予达持有富巨达 19.77%出资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 4,434,783 股股份。




                                               3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                     竞价交易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数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称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份来源         因
             (股)                                               区间
俞世国      不超过:    不超过:                   2023/2/20~   按市场   IPO 前取得   为释放公
                                   竞价交易减
            4,010,000   1.00%                      2023/8/19     价格                  司股票流
                                   持,不超过:
            股                                                                         动性

                                   4,010,000 股

宁波富巨    不超过:    不超过:                   2023/2/20~   按市场   IPO 前取得   自身资金
                                   竞价交易减
达企业管    4,010,000   1.00%                      2023/8/19     价格                  需求
                                   持,不超过:
理合伙企    股

业(有限                           4,010,000 股

合伙)

郎一丁      不超过:    不超过:                   2023/2/20~   按市场   IPO 前取得   自身资金
                                   竞价交易减
            2,295,600   0.57%                      2023/8/19     价格                  需求
                                   持,不超过:
            股

                                   2,295,600 股


    注:
    1、 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3、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1%。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俞世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分别做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

                                               4
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前,
如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
行价做相应调整。本项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
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同样遵守本项承诺。
   如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人减持公司股
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对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2、富巨达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如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企业减持
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对本
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3、郎一丁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其
中本人通过宁波富予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延长
锁定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5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减持公司股
票前,如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
上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本项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
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同样遵守本项承诺。
     如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人减持公司股
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对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
     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6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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