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佳股份: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2-04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拟
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并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公司已按规定将该议案资料提交给我们事前审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经过认真的事前审查,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经过讨论后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如下:
经我们审慎查验,公司拟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我们对关联交易的各项条款的公平及合理性做了认真确认,认为本次交易定价遵
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我们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程惠芳、王伟定、叶龙虎
2023 年 2 月 2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程惠芳(签字):
2023 年 2 月 2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王伟定(签字):
2023 年 2 月 2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叶龙虎(签字):
2023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