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 专项说明: 一、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明确了公司的担保原则和 审批程序。2023 年度,我们将继续督促公司严格规范对外担保行为,依法履行审 议及披露程序。 独立董事:程惠芳、王伟定、叶龙虎 2023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