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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菲林格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2018-08-30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18-029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决议及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57 号”文核准,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数量 2,167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

行新股,发行价格 17.56 元/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信

会师报字[2017]第 ZA15418 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38,052.5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345.18 万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情况

    2017 年 8 月 2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

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

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种类: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

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

    2.使用额度: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

    3.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

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和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

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

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

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

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

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2018 年 8 月 29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4 亿元人民币投资理财产品。

       (三)保荐结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菲

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认

为:

       l、菲林格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己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就此事宜己经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菲林格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