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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菲林格尔: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19-03-27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19-012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新项目名称: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新项目投资总金额:人民币 15,000 万元。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拟竣工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7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2017]168
     号)核准,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67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 17.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8,052.5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707.3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345.18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6 月 9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418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

     营运资金,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建设项目         23,063.74                16,600.00

 2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13,557.55                9,745.18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                8,000.00


          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8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变更原募投项目“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建设项目”为“上海

     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新项目总投资 1.5 亿元;拟使用原募

     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 1.5 亿元,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日报》披露的《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募投项目实际

                                                         金额            入金额          剩余金额

 1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       15,000.00         817.43          14182.57
               改扩建项目

 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        1,600.00         1,600.00           -

 3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13,557.55        9,745.18         355.09          13202.46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        8,000.00         8,000.00           -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募投项目“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上

          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总额为 15,000 万元。新建综合行政楼

          与多层实木生产车间;公司拟新增建筑占地面积 24,705 ㎡,新增建筑面积 32,480

          ㎡,建设完成后建筑密度 60.34%,容积率 0.855。该项目计划总投资 1.5 亿元,

          其中设备投资 4,200 万元。项目建设期为 1 年。开工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0 日,

          拟竣工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该项目目前已投入实施土建,项目进度为 10%左右。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为了顺应国家产业政策和消费者的需求,进一步实施企业的发展战略,为应
对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和完善公司自身产品品类、优化产品结构,公司有必要发

展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及多层实木复合地板产品,以便从功能性、实用性、美观性、

艺术性等多角度地为消费者提供更大的选择空间,满足消费者日益变化与多样化

的需求,更大程度地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公司决定将“上海菲林格尔木

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做适当调整,增加三层实木复合地板生产线,变更

后的项目为“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包括三层实木复合

地板及多层实木复合地板)。

    2019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募投项目

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变更后公司改扩建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实施主体: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 7001 号四至:东至环镇西路(规划)西

至林海公路南至 A30 高速公路北至姚家村村民居住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地板生产车间(包括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及多层实木复

合地板)。公司拟新增建筑占地面积 24,705 ㎡,新增建筑面积 32,480 ㎡,建设

完成后建筑密度 60.34%,容积率 0.855。该项目计划总投资 1.5 亿元,其中设备

投资 5,800 万元。

    项目总投资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 1.5 亿元;拟使用原募投项目募集资

金投入 1.5 亿元。
    (二)项目资金具体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建设投资                        12,000                    80%

          其中:设备购置           5,800                    38.67%

   费用

   铺底流动资金                    3,000                     20%

   合计                            15,000                   100%




    (三)项目建设进度:开工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0 日,拟竣工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四)项目建成后产能:建设完成后,三层实木复合地板产能将新增 200

万㎡/年;多层实木复合地板产能将新增 50 万㎡/年。


    四、变更后公司改扩建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的资源保护战略和发展战略,对

改善木材供应结构、缓解国内木材供需矛盾、促进木材产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

分积极的意义。

    (1)客户对优质、高端地板产品的需要

    实木复合地板既有实木地板天然、环保的优点,又克服了实木地板容 易膨

胀或收缩的缺点,且由于软硬木相互搭配、脚感舒适,符合人们在居室装 饰中

回归自然的要求,同时又符合节约珍贵木材、保护森林资源的产业政策。
    从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逐步提高及二次装修比例的

提高,实木复合地板因为其优良的装饰及使用性能,市场份额将快速扩大。而随

着制造工艺的提升、生产成本的下降,实木复合地板的需求将会有更大幅度的增

长。

    (2)环保与低碳产业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已成为全球经发展趋势。生产木地板所需

的木材虽属于可再生资源,但过度的砍伐将导致森林面积减少、全球气候异常等

后果。自 2000 年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以来,我国从社会经济可持

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做出了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重大决策。该工程旨在通

过天然林禁伐和大幅减少商品木材产量,有计划分流安置林区职工等措施,解决

我国天然林的休养生息和恢复发展问题。目前国内实木地板生产所使 用的珍贵

木材主要来自于进口,同时我国还对实木地板的出口进行限制。

    实木复合地板则因主要采用速生材与非珍贵的高产树种为原材料,有效的利

用木材资源,符合国家森林与环境保护政策。

    (3)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公司已经成为国内木地板行业的主要企业之一,市场品牌知名度较高。为应

对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和完善自身产品品类、优化产品结构,公司有必要发展实

木复合地板产品,以便从功能性、实用性、美观性、艺术性等多角度地为消费者

提供更大的选择空间,满足消费者日益变化与多样化的需求,更大程度地提升企

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因此,公司决定新建地板生产车间(包括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及多层实木复合

地板)。
    (二)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公司基于长远发展规划和市场发展前景经多次研究论

证后审慎提出的。但投资者仍需关注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

    随着潜在进入者与行业内现有竞争者两种竞争力的逐步加剧,市场行情会出

现波动,进而影响公司效益。

    (2)管理风险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受工程承包商能力不足等因素影响,可能造成不能按

期投产的风险;在项目生产线联合运行调试阶段,如项目存在缺陷等因素影响,

可能存在不能按期达产的风险;在项目建设过程,如遇钢材、水泥等原料价格上

涨,可能造成投资成本超支风险;如出现一些不可抗拒的意外事件或某个环节出

现问题以及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公司不能及时适应变化,将影响项目的进展

和收益。

    (3)安全生产风险

    木地板属于林产品加工产品,木地板生产的原材料基材、浸渍纸等为易燃物,

加工过程中也会出现木屑等易燃易爆物。由于行业的特殊性不排除发生火灾的可

能性,公司存在安全生产风险。

    (三)风险对策

    针对市场风险:公司已经建立起了全国性的营销网络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

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加大销售力度,通过提升品牌、技术、品质等综合竞争实力,

在国内木地板行业洗牌过程中进一步强化产业优势地位。

    针对管理风险:选择技术先进的施工单位,并制定合理施工方案,对施工人
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为避免建设成本超支,在工程设计阶段

聘请高水平、有经验的工程公司,采用熟练且有可靠运行经验的技术,细化投资

估算,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总包合同、固定价格加奖励措施等方法;筛选有经验的

工程总包商,采用固定同期、固定价格的交钥匙合同形式,选用成熟的工业化技

术手段,规避完工时间延迟或完工后不能达到设计运行标准的风险。

    针对安全生产风险: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对生

产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购买了先进的除尘设备及财产保险。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截至本议案日,该项目已经上海市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公司将会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审批或备案手续。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程序,未违

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程序,未违反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本次变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

发展战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

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需提请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