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林格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2019-03-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林格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菲林格尔
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57 号”文核准,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数量 2,167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
行新股,发行价格 17.56 元/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了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418 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38,052.5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345.18 万
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
入的金额
1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
入的金额
1 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建设项目 23,063.74 16,600.00
2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13,557.55 9,745.18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 8,000.00
合计 46,621.29 34,345.18
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建设项目”变更
为“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新项目总投资额 1.5 亿元,
拟使用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 1.5 亿元,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时,独立董事对该次变更募投项目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针对该次募投项目的变更,本保荐机构已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出具相关的核查
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举行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经过前述募投项目的变更后,公司募投项目的最新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 募集资金使用规模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
1 15,000.00 15,000.00
项目
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 1,600.00
3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13,557.55 9,745.18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 8,000.00
合计 46,621.29 34,345.18
三、前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前次变更募投项目后,新的募投项目“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
公司改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总
额为 15,000 万元。新建综合行政楼与多层实木生产车间;公司拟新增建筑占地
面积 24,705㎡,新增建筑面积 32,480㎡,建设完成后建筑密度 60.34%,容积率
0.855。该项目计划总投资 1.5 亿元,其中设备投资 4,200 万元。项目建设期为
1 年。开工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0 日,拟竣工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2
该项目目前已投入实施土建,项目进度为 10%左右。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四、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顺应国家产业政策和消费者的需求,进一步实施企业的发展战略,应
对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和完善公司自身产品品类、优化产品结构,经公司管理
层讨论后认为,公司有必要同时发展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及多层实木复合地板产
品,以便从功能性、实用性、美观性、艺术性等多角度为消费者提供更大的选
择空间,满足消费者日益变化与多样化的需求,更大程度地提升企业的知名度
和竞争力。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决定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
目”做适当调整,增加三层实木复合地板生产线,变更后的项目名称仍为“上
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但将同时包括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及
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的建设。前次“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
目”原计划建设多层实木复合地板产能 350 万平方米/年,项目目前仍在实施土
建阶段。本次变更后将调减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的产能,新增部分三层实木复合
地板的产能。项目的前期动工对后续建设不存在影响。
调整后的“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实施主体: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 7001 号四至:东至环镇西路(规划)西
至林海公路南至 A30 高速公路北至姚家村村民居住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地板生产车间(包括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及多层实木
复合地板)。公司拟新增建筑占地面积 24,705㎡,新增建筑面积 32,480㎡,建
设完成后建筑密度 60.34%,容积率 0.855。该项目计划总投资 1.5 亿元,其中
设备投资 5,800 万元。
3
项目总投资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 1.5 亿元;拟使用原募投项目募集
资金投入 1.5 亿元。
(二)项目资金具体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建设投资 12,000 80%
其中:设备购置费用 5,800 38.67%
铺底流动资金 3,000 20%
合计 15,000 100%
(三)项目建设进度:开工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0 日,拟竣工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四)项目建成后产能:建设完成后,三层实木复合地板产能将新增 200
万㎡/年;多层实木复合地板产能将新增 50 万㎡/年。
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有利于公司增加三层实木复合地板的产能,丰富公
司的产品线。有助于公司全面推进相关产品的市场推广,提升市场份额,提升
销售业绩,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履行的内部程序
2019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
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变更为“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增加三层实木复合地板生产线),新项目总投资额仍为 1.5 亿元,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19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
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变更为“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增加三层实木复合地板生产线),新项目总投资额仍为 1.5 亿元。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本次变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
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菲林格尔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本次变更事项尚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