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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菲林格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8-26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2-043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 亿元。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菲林格尔”)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储存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57 号”文核准,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数量 2,167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
行新股,发行价格 17.56 元/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信
会师报字[2017]第 ZA15418 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38,052.5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345.18 万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情况
    1、2017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及保荐代表人。

    2、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十二个月,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

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3、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
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4、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
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5、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2 年 8 月 16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
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49,112,643.66 元。公司
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使用       尚未使用募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
号                                                     规模             集资金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
 1                                     17,814.61       15,000.00        1,857.81
     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        1,600.00                -
 3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13,557.55        9,745.18        7,576.11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
 4                                     10,000.00        8,000.00                -
     贷款
     合计                              42,972.16       34,345.18        9,433.92
     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中包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2022 年 8 月 16 日,公司已将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

运营成本,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后,
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
目进度要求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本次公司使用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
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公
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
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支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不超过 1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有关

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
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己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就此事宜己经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菲林格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

金。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