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菲林格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04-28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菲林格尔家居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已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披露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 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
度,有效地执行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披露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3. 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4. 关于《关于续聘 2023 年年度会计审议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
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职业队伍,符合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要求。本次聘请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关于 2023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价格均参
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交易金额占同期公司营业总收入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关于 2023 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担保计划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 2023 年度业务需求,确保公司的持续、稳
健发展。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
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议案
    公司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流动性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公司(包
括控股子公司)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关于董事辞职及更换董事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候选人吕啸先生个人履历及声明等资料,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符合我国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公
司董事会对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关于追加控股子公司投资基建预算的议案
    公司本次追加投资预算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曹效军、李苒洲、李诗鸿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