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林格尔: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8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在 2022 年
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
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2 年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分别为曹效军先生、李苒洲
先生、李诗鸿先生,三位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曹效军先生,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1982 年
至 1994 年任职原林业部财务司,先后任副处长、林业基金管理总站副总站长、
财务司助理巡视员(副司局级)、1994 年 1997 年任广西河池地区行署到专员(掛
职)、1997 年至 1998 年任林业部中林实业开发集团副总经理、1999 年至 2008
年任中国林产工业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08 年至 2019 年任中国林业集团
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林业经济学会副理事长,曾任中国林产工业协
会轮职会长,红木分会理事长,福人木业副董事长,2020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
李苒洲,男,汉族,197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湖南省国土规划院会计、主管会计,2000 年 8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湖南电视台《财富中国》栏目记者、驻沪记者、驻沪首席记者,
2004 年 1 月至 2005 年 2 月任新华社《了望东方周刊》杂志财经栏目责任编辑,
2005 年 3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上海国资文化传媒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国资》杂
志社副总编,2010 年 3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第一财经日报财经新闻中心副主任,
2015 年 3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恒泰期货研究所所长,2021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赢
仕投资首席经济学家。2022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诗鸿,男,汉族,198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党员,华东政法大学国
际金融法律学院教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上交所华政
博士后,斯坦福大学访问学者、台湾大学访问学者、香港树仁大学访问学者。
上海市晨光学者、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商
法学研究会理事,湾区法商研究院高级研究员。2013 年 7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证券交易博士后,2013 年 7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华东政法
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讲师,2015 年 7 月至今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律研究院
副研究员,2019 年 7 月至今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副教授、硕导,
2022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我们不属于下列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
1、在本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
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
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本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我们没有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据此,不存在影响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 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会议,独立董事出席
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列席股东
加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曹效军 8 8 0 0 否 3
李苒洲 8 8 0 0 否 3
李诗鸿 8 8 0 0 否 3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 年度,各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我们均亲
自出席了各委员会会议。在专门委员会议事过程中,我们运用专业知识,就专
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3、 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我们就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会上积极参与各议
题的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我们对
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对所有议案未有反对或异议。
4、 现场考察情况
2022 年度,我们通过现场实地考察、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
况等日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通过浏览公司网站、关注媒体对公
司的相关报道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动态、重大事项及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5、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上述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积极与我们沟通
交流,不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同时每次召开董事
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
传递,为我们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对我们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和配合,保证
了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本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请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参
与了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2022 年,本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各项
关联交易主要是双方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的经营行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
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关联
交易存在损害本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3)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均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提名高级管理人员副总裁 1 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结合各位董事及高管人员年度考核指标完
成情况,对各位董事及高管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 2022 年度公
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政策及绩效考核标准,严格
按照考核结果发放,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
(5)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并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6)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
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73,455,208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
税 ), 以 资 本 公 积 金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3 股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8,203,656.24 元,转增 82,036,562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355,491,770 股,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2 年 6 月实施完毕。
(7)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及相关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及实
际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8)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规范日常信
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各次信息披露均严格按照有关办法执行,符合信
息披露的各项要求。
(9)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战略
和投资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对各自职责
范围事项分别进行审议。
(10) 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无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我们在公司经营、管理、风控、财
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尽到忠实勤勉义务。
2023 年全体独立董事将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关
注公司治理和经营情况,尽职尽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
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确保董事会客观公正、独立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
考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曹效军、李苒洲、李诗鸿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