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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仙通:浙江仙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2021-05-19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制度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仙通橡塑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提交的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有关内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未来三年( 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制定的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到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的诉求与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坚持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现
金分红,并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充分考虑到公司利用现金分红后
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和自有资金,能够保证未来经营的进一步稳健增长,给股东带
来长期的投资回报,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规划的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周亚力(签名):________________




        徐晓兵(签名):________________




        胡旭东(签名):________________




                                                      2021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