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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航科技: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8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
在2021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简介

    陈国友先生:195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69
年 8 月至 1970 年 12 月于天津无线电仪器厂担任工人;1970 年 12 月至 1989 年
10 月于空军第十航空学校先后担任修理厂机械师、车间主任、副厂长;1989 年
10 月至 2012 年 10 月在空军某部服役;2018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万国超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会
计学副教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税务师,中
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2004 年 9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财务
处会计师;2012 年 12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财务处副科长;2013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财务处科长;2017 年 2 月至今任成
都信息工程大学商学院副教授;2018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均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妨
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均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独
立董事设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其他情况说明

    2021 年 8 月 2 日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 2021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选举陈国友、万国超为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情况,积极参与
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应出席     亲自席      委托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事姓名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陈国友      9            9          0          0         4          4
 万国超      9            9          0          0         4          4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没
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除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外,我们还积极参加了担任委员的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报告期内,共发表独
立董事意见 5 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1 月 5 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2、2021 年 1 月 5 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3、2021 年 2 月 1 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聘请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董事
意见。

    4、2021 年 2 月 1 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5、2021 年 6 月 11 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公司向银行申请
贷款的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审计情况、利润分配、年度经
营计划等各方面情况。

    同时,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
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
网络的相关报道,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职责。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任职期间,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
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报告期内,关注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重
大事项,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的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切实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
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2、加强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通过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2年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
加强对公司业务的学习和沟通,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为促进
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的作用。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陈国友、万国超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