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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航科技: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20  

                        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立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并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公司董事长刘随阳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拟定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
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成都立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4)。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万琳君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
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
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万琳君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
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
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或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9、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
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终止本激励
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
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
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需
等修改得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2、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
机构;
    13、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对限制性股票额度及各激励对象分
配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14、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5、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
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
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6、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万琳君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