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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航科技: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6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2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本着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并发表相关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
发展。

    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有董事五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占
董事席位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独立董事简介

    陈国友先生:195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69
年 8 月至 1970 年 12 月于天津无线电仪器厂担任工人;1970 年 12 月至 1989 年
10 月于空军第十航空学校先后担任修理厂机械师、车间主任、副厂长;1989 年
10 月至 2012 年 10 月在空军某部服役;现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万国超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会
计学副教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税务师,中
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2004 年 9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财务
处会计师;2012 年 12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财务处副科长;2013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财务处科长;2017 年 2 月至今任成
都信息工程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现任成都泰格微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2022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均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均不存在
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均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独立董事设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2年度,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情况,积
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
的作用。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会议     会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陈国友    董事会       10        10       0       0           否

 陈国友   股东大会      4         4        0       0           否

 万国超    董事会       10        10       0       0           否

 万国超   股东大会      4         4        0       0           否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们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
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
票。除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外,我们还积极参加了担任委员的董事会下设的审
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报告期内,共发表独
立董事意见 5 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4 月 26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独
立董事意见。
    2、2022 年 7 月 28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
券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3、2022 年 8 月 19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发表
独立董事意见。

    4、2022 年 10 月 13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调整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使用部分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独
立董事意见。

    5、2022 年 12 月 13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增加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我们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
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审计情况、利润分配、年
度经营计划等各方面情况。

    同时,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
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
网络的相关报道,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职责。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 年度,我们参加了上交所等组织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学习,
加深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
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报告期内,关注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重
大事项,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的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切实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行使
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2、加强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通过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职期间,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
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
职,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
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独立意见,不断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水平,努
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加强对公司业务的学习和沟
通,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
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
绩发挥积极的作用。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陈国友、万国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