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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1-27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
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本次议案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 1.7
亿元(含 1.7 亿元)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
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且流动性较好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
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
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发展。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
款利率的理财产品等投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充分考虑募投项目目前的投入
情况,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资金需求,
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会损害公司的长远发展。经审慎判断,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