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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龙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1-26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2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
值增值,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召开,应出席董事 7 名,实
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600
万元(含 13,6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
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且流动性较好的投资产品,
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
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对本事项出
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060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63 元,
共计募集资金 36,57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78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 31,79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6 号)。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
户集中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累计投资金额     工程进度
                                       投资额
  年产 2634 万件精密
                          17,722.00     17,722.00       10,846.19     61.2%
  注塑件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 1130 万件汽车
  精密注塑零部件建设        6,800.00     4,217.00        3,450.49     81.82%
          项目
  年产 160 付精密模具
                            6,130.00     6,130.00        4,007.93     65.38%
      技术改造项目
  精密注塑件、精密模
                            3,724.00     3,724.00          469.54     12.61%
    具研发中心项目
           合计           34,376.00     31,793.00       18,774.15       -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3,956.63 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
品余额为 13,600 万元。

    截至目前,所有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均已到期赎回。

    2018 年 1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的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目前,上述
3000 万元实际未提取使用。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 产品品种
    为了控制风险,公司拟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
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且流动性较好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包括银行、证
券公司、基金、资管、信托等。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或信
托产品。
    2、 投资额度及期限
    最高额度不超过 13,600 万元(含 13,6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可滚
动使用。即在 1 年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13,600 万元(含 13,600 万元)。
    3、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公告购买理财产品的具
体情况。
    5、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风险控制
    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
    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等产品,不包括银行、证券公
司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涉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
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在
上述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
踪理财产品等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
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是在确保公司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
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的理财产品等投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
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 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
 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
 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天龙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
13,600 万元(含 13,600 万元)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且流动性较好的投资产品。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
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
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发展。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
利率的理财产品等投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
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
高额度不超过 13,600 万元(含 13,6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可
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 上网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