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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龙股份: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19-04-23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天
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天龙股份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 3060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4.6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5,75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7,93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7)第 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
    (二)2018 年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天龙股份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2,304.93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44.06 万元;2018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6,469.22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未到期本金余额为
 13,600.00 万元,2018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93.72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8,774.15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937.78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356.63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
 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制度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宗汉支行    39516001040013885         822,964.1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小
                                        8114701012700151289    2,743,325.81
微企业专营支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元)
合计                                                           3,566,289.99



       (三)募集资金专户监管情况

       2017 年 1 月 6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以及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774.15 万元。募集资
 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8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469.22
              募集资金总额                           31,793.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774.15

承诺投资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
  项目      目,含部   承诺投资    投资总   诺投入金额       入金额      累计投入   投入金额与承    投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性是否发
            分变更       总额       额         (1)                        金额(2)   诺投入金额的    (%)(4)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
            (如有)                                                                差额(3)=(2)-   =(2)/(1)                                     化
                                                                                         (1)
年产 2634
万件精密
注塑件技      否       17,722.00   不适用   17,722.00       5,137.38    10,846.19    -6,875.81       61.20      2020-6-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术改造项
   目

年产 160
付精密模
              否       6,130.00    不适用   6,130.00         104.37      4,007.93    -2,122.07       65.38      2020-6-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具技术改
 造项目

精密注塑
件、精密
              否       3,724.00    不适用   3,724.00         116.84       469.54     -3,254.46       12.61      2020-6-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模具研发
中心项目
   年产
1130 万件
汽车精密
                 否   4,217.00    不适用   4,217.00    1,110.63    3,450.49      -766.51        81.82     2020-6-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注塑零部
件建设项
   目

  合计           -    31,793.00     -      31,793.00   6,469.22   18,774.15     -13,018.85        -                       -          -      -

                                                       年产 2634 万件精密注塑件技术改造项目、年产 1130 万件汽车精密注塑零部件建设项目、年产 160
                                                       付精密模具技术改造项目主要为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制造功能性塑料零部件及提供模具设计开发
                                                       制造服务。考虑到目前宏观环境、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中国汽车市场增速趋缓,同时随着汽车电
                                                       子化快速发展及汽车轻量化趋势,对汽车塑料零件的功能及模具的设计开发制造提出更高的要求,
                                                       为了继续保持公司行业先进的制造优势,后续投入需要根据市场需求进一步选型、优化及调试相关
                                                       生产系统和设备,公司拟将以上三个项目建设完成日期延期到 2020 年 6 月 30 日。

                                                       精密注塑件、精密模具研发中心项目是为了提升研发设计水平,改善研发设计软硬件条件,吸引高
                                                       水平研发设计人员,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而实施的项目。该项目随着汽车电子化快速发展及汽车轻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量化趋势,对塑料零件产品功能、模具设计开发及生产工艺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业市场需求发
(分具体募投项目)                                     生变化,对研发设备和技术路线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及未来行业技术的发展方
                                                       向,并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技术创新的需求,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拟将“精密注塑件、精
                                                       密模具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完成日期延期到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会
                                                       议同意将“年产 2634 万件精密注塑件技术改造项目”、“年产 1130 万件汽车精密注塑零部件建设
                                                       项目”、“年产 160 付精密模具技术改造项目”、“精密注塑件、精密模具研发中心项目”延期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独立董事、监事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延期
                                                       的事项无异议。该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于 2018 年 10 月 11 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项目可行性发生
                                                       不适用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723.58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
                               具体详见:五、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及效果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具体详见:六、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无。

     五、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及效果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以闲置的募集资金 3,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并于次日发布《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述 3000 万元实际暂未转
出。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
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1.7 亿元(含 1.7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
 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以上
 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1.7 亿元(含 1.7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
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且流动性较好
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资管、信托等,以上资金
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有 13,600 万元未到期,理财终止
日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前全部到期。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对天龙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无异议。

       七、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
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
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
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
审〔2019〕2261 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天龙股份董事会编制的 2018 年
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龙
股份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龙股份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
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刘文成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杨继萍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