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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龙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19年4月修订)2019-04-23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
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
财务报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必须有一名为会计专业
人士。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
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席(即召集人)一名, 由独立董事委员且
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主席人选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
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时,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

    第八条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
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第九条 当委员会人数低于本规则规定人数时,董事会应当根据本工作
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须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履职情况进
行定期评估,必要时可以更换不适合继续担任的成员。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
计机构;

    (二)指导、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中
涉及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职责包括:

    (一)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特别是由外部审计
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对其独立性的影响;

    (二)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三)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四)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
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五)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
的单独沟通会议。董事会秘书可以列席会议。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包括:

    (一)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三)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督促
重大问题的整改;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
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
送审计委员会。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的职
责包括: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
确性提出意见;

    (二)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包括重大
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三)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
大错报的可能性;

    (四)监督财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的职责包括:
    (一)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

    (二)审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审阅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外部审计
机构沟通发现的问题与改进方法;

    (四)评估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结果,督促内控缺陷的整改。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
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具体包括:

    (一)协调管理层就重大审计问题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二)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
作的配合。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就认为必须采取的措施或改善的事项
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
见,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九条 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须由审计委员会形成审
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后,董事会方可审议相关议案。

                       第四章   审计委员会的会议

       第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
会召集人召集和主持。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者拒绝履行职责时,应指定一名独立董
事委员代为履行职责。

       第二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每年须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

    审计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当有两名以上审计委员会
委员提议时,或者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
议。
    第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 2/3 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二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必须经全体委
员的过半数通过。因审计委员会成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的,
相关事项由董事会直接审议。

    第二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
明确的意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提交由该委员签字的
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须明确
授权范围和期限。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独立董事委员
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第二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外部审计机构代表、
公司监事、内部审计人员、财务人员、法律顾问等相关人员列席委员
会会议并提供必要信息。

    第二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及
其他人员须在委员会会议记录上签字。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交
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八条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泄露相关信息

    第二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会成员有关联关系的议
题时,该关联委员应回避。无关联关系委员不足三人时,审计委员会
会议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十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
案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规定。

                         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三十一条 公司须披露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情况,包括人员的构成、
专业背景和 5 年内从业经历以及审计委员会人员变动情况。

    第三十二条 公司须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审计
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第三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履职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触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的,公司须及时披露该
等事项及其整改情况。

    第 三十四 条 审计委员会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
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的,公司须披露该事项并充分说明理由。

    第三十五条 公司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就
公司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
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董事会。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