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天龙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29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
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滨田修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
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
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2、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运行,公司 2019 年年度
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2019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2019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
012)
     对于该项: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分配
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 405.10 万元。
     高级管理人员及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及本公司的《岗
位薪酬方案》等相关制度确定,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实行绩效挂钩。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其中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监事的薪酬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包括公司全资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整
(包含已取得的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
兑汇票、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
及质押等。授权期限自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
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
金需求情况确定。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
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及办理贷款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制定的《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充分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
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结项或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运作情况和市场竞争格局进行
充分评估后的决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
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结项或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
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发售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基金、银行理财等品种,金
额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含 2.5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由
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16)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
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
为:本次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上述事项进行调整。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
《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蒋清桥、贺春、汪丽娜、曹锐华已离职,已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109,900 股限制性股票应
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01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一期

解除限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激励对象范围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
名单相符,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真实、有效,满足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各激励
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
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
《关于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一期解除限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