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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龙股份: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0-05-09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天龙电子股
           份 有 限公 司 (以 下简称 “ 公司 ”)董 事张益 华 先生 持 有公 司股份
           22,226,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6%,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
           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虞建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55,5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48%;公司财务总监于忠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55,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及宁波均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致行动人张海东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 3,6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5%。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董事张益华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虞建锋先生、财务总监于忠灿先生拟计划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25%,即张益华先生拟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 3,900,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96% ,
           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1%;虞建锋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30,000 股,减持比例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2%;于忠灿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30,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2%。张海东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1,470,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74%。在上述减
           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
                                        1
                股或配股等除权事项,减持数量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非第一大股                                        IPO 前取得:22,226,400
张益华                                    22,226,400        11.16%
              东                                                      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
虞建锋                                       955,500         0.48% IPO 前取得:955,500 股
              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
于忠灿                                       955,500         0.48% IPO 前取得:955,500 股
              理人员
                                                                      IPO 前取得:3,675,000
张海东        5%以下股东                   3,675,000         1.85%
                                                                      股
       注:上述持股数量包括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张海东              3,675,000        1.85%       浙江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
           浙江安泰控股集团有                                        司及宁波均瑞投资合伙企
                                        96,167,400      48.31%
                    限公司                                           业(有限合伙)的控股股东
第一组
           宁波均瑞投资合伙企                                        张秀君与张海东为姐弟关
                                        11,760,000       5.91%
               业(有限合伙)                                          系

                     合计              111,602,400      56.07%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份来   拟减持
                                         减持方式                    理价格
  称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源         原因
                                                                      区间


                                                2
                                    竞价交易减                            IPO 前取得及通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0/6/1~   按市场                    自身资
张益华                              持,不超过:                          过资本公积金转
          3,900,000 股   1.96%                      2020/11/27   价格                      金需求
                                                                          增股本取得
                                    3,900,000 股

                                    竞价交易减                            IPO 前取得及通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0/6/1~   按市场                    自身资
虞建锋                              持,不超过:                          过资本公积金转
          230,000 股     0.12%                      2020/11/27   价格                      金需求
                                                                          增股本取得
                                    230,000 股

                                    竞价交易减                            IPO 前取得及通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0/6/1~   按市场                    自身资
于忠灿                                                                    过资本公积金转
                                    持,不超过:
          230,000 股     0.12%                      2020/11/27   价格                      金需求
                                                                          增股本取得
                                    230,000 股

                                    竞价交易减                            IPO 前取得及通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0/6/1~   按市场                    自身资
张海东                                                                    过资本公积金转
                                    持,不超过:
          1,470,000 股   0.74%                      2020/11/27   价格                      金需求
                                                                          增股本取得
                                    1,470,000 股
     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事项,上述计
     划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张益华先生、虞建锋先生、于忠灿先生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当首次出现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
     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
     司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即锁定期为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四十
     二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
     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此外,在遵守前述承诺的前提下,其在任职

                                             3
期间内(于前述禁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其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其亦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内,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五十。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若其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
手段减持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其减持前述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其在公司处的
职务发生变化或者其从公司处离职而终止。
   张海东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
   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
   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

                                   4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减持计划实
施后,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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