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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龙股份:监事会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01-16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认真核实后,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
认为:本次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上
述事项进行调整。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宋忠伟、邝春强已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54,390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
公司董事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