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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龙股份: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2022-04-23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
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相关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不超
过人民币 1 亿元的票据池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集团票据池业务概述
     (一)业务介绍
    集团票据池业务是指集团企业客户将其持有的商业汇票托管或质押于商业银行,
形成共享的集团票据池,商业银行提供票据查验、托管、到期托收、查询统计等服
务,并可以根据企业客户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质押融资等满足企业
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
    (二)合作银行
    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管理模式先进的商业银行。
    (三)业务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双方签字盖章起 1 年,期满前一个月,若任何一
方未提出书面终止要求,协议可自动顺延,每次顺延一年,次数不限。并授权公司
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协议后由财务部门执行。每次顺延前需经董事会,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四)实施额度
    合作银行给予公司提供不超过 1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
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
度可滚动使用。具体业务办理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
大化原则确定。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
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
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避免公司收到假票、
瑕疵票等异常票据的风险。对公司票据集中管理,有利于解决分(子)公司之间持
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可以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使用票据除持有到期、背
书转让、贴现外,有更多功能可供实现,公司在对外结算上通过大额票据质押开具
等额小额票据的方式,将一批金额、期限、承兑行较零散的票据转化为符合公司需
要的票据,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减少现金支付,降
低财务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流动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要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
账户,作为票据池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
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
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
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经营发
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
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
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并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增
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使
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
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
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长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
据池业务,且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的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其次,票据池业务属于低风险
业务,公司已建立良好的风控措施,开展的票据池业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因此,
我们认为本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助于优化公司运营资金管理,不会对公
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开展此业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