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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翔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8-1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翔股份”、“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
职责,对联翔股份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
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0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906,75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6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53,368,070.00 元,坐扣
承销和保荐费用 22,968,924.55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330,399,145.45 元,
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
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8,408,138.67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11,991,006.7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29 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
券、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计划

    根据公司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
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量
     1         年产 350 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               35,071.70              24,199.10
     2           年产 108 万米窗帘建设项目                 14,470.45               5,000.00
     3           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55.28               2,000.00
                      合计                                 52,597.43              31,199.1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4,790.37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为 4,790.37 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自筹资金预       募集资金可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先投入金额           换金额
           年产 350 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
 1                                             35,071.70         4,790.37          4,790.37
                        目
 2          年产 108 万米窗帘建设项目          14,470.45                 -
 3          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55.28                 -                --
                  合计                         52,597.43         4,790.37          4,790.37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使用情况出具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6-410 号)。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全
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该事项作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6-410 号)鉴证报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联翔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己经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

    2、联翔股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
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
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