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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翔股份: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联翔股份”)全资子公司浙江领绣家居装饰有限公司;部分下游经销商。

       被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
   公司及控制的子公司均未向其他个人或组织提供过任何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对下游经销商的担保需被担保经销商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浙江领绣家居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绣家居”)是公司持股100%的
全资子公司。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在确保规范运作
            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以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二)公司为下游经销商提供担保

                公司为进一步推动市场销售业绩增长,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缓解经销
            商资金压力,同时能够加强与下游经销商合作关系,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加
            速公司资金回笼。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的额度为
            符合条件的经销商供应链融资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融资用途仅限于经销商向
            公司购买产品支付公司货款或经销商为扩大销售规模进行的重建店面资金需求。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在确保规范运作
            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为部分经销商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大写:壹仟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具体决定和实施对经销商的保证
            金质押担保,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分割、调整单个经销商的融资额度;决定对
            外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确定信贷结算方式、业务品种、金额、期限
            等。为保障公司利益,控制担保风险,公司在向经销商提供担保的同时,将要求
            被担保经销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2023年度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占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是否   是否
                      担保方持   最近一期                          上市公司最   担保预计有效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关联   有反
                       股比例    资产负债                          近一期净资       期
                                             (万元)   (万元)                               担保   担保
                                      率                            产比例

一、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
联翔股份   领绣家居    100%          8.84%      0        1,000       1.54%                     否     否
                                                                                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二、对符合条件的下游经销商的担保预计

1.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下游经销商

                                                                        第三届董事会
           下游经销                                                     第二次会议审
联翔股份                  /      70%以下       0       1,000   1.54%                    否   是
              商                                                        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总额共人民币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
            议同意并做出决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担保额度
            的有效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浙江领绣家居装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325608559D

                   成立时间:2014-12-26

                   注册地点:浙江省海盐县武原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

                   法定代表人:赵利娟

                   注册资本:5,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厂房出租;家具、家
            用电器、工艺装饰品、建材批发、零售;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领绣家居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上述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                                   4,085.63                3,961.73

负债总额                                       361.03                   250.22

净资产                                     3,724.60                3,711.51

           项目                 2022年1-12月             2023年1-3月

营业收入                                   1,284.32                     391.63

净利润                                         -62.31                   -13.09

    领绣家居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下游经销商的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均为与公司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经销商,经公司严格审查、筛
选后,根据2023年度业务和实际情况需要确定具体的被担保对象及其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等事项。公司为经销商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可能出现经销商逾期还款和
逾期担保的风险。为加强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明确了被担保人的条件,并将在
内部严格评审、谨慎选择。

    1、担保对象:公司优质经销商,具体由公司根据业务情况,向合作银行进
行推荐并完成认证。公司与上述担保对象无关联关系,本次合作为非关联交易。
公司可以在额度范围内,对经销商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

    2、参与供应链融资的经销商主要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经销商及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

    (2)具备公司制主体经营资质,与公司合作两年以上且过往合作记录良好;

    (3)完成合同约定的销售考核任务且年进货额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

    (4)公司根据管理要求补充的其他条件;

    (5)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6)经销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
司拟于2023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
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
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领绣家居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保障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
常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
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被担保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
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游经销商提供担保可较好缓解下游经销商短期资金周转压力,同时
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
被担保的下游经销商将会经过公司严格筛选审查,确保其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
违约风险较小。



    五、专项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此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该议案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权益的情况。所以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
情况。上述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7%。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联翔股份2023年度对外
担保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
述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议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保
荐机构对联翔股份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公告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