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股份:大业股份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2021-03-30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山东大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我们忠实、勤勉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的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及经营
指标的稳健运行,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的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
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
现将 2020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2020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式参加次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数 加会议 数
张洪民 8 8 3 0 0 否 3
杨健 8 8 3 0 0 否 3
张咏梅 4 4 1 否 3
张焕平 4 4 2 0 0 否 3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通过现场考察以及向
公司问询等方式,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保证会议出席率, 认真审阅会议
材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
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公司在2020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0年,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我们对公司的下列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序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时间
号 杨健 张洪民 张咏梅 张焕平
1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2020.3.24 同意 同意 同意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2020.5.11 同意 同意 同意
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3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2020.7.28 同意 同意 同意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0.8.21 同意 同意 同意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0.10.21 同意 同意 同意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0.12.18 同意 同意 同意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0.12.28 同意 同意 同意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均在董事会召开前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
于公司业务发展;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我们均在董事会召开前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剩余募集
资金均已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08,029.42 元。
(三)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
司拟以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
数量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 元(含税)。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0
年 6 月实施完毕。
公司 2018-2020 年连续分红,连续三年现金分红总额超过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符合相关法律规范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
制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行为,公司 2020 年度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组织开展了内
部控制评价工作。我们通过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对公司的了解,认为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健全,运行良好,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管理层保持
了良好的沟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各项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
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021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主动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
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洪民、杨健、张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