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股份:大业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14
股票代码:603278 股票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 10 点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
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汝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
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均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均具备《公
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
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确定以 2021 年 8 月 13 日为授予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
司以 2021 年 8 月 13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9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18.05 万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4.17 元。
表决结果:3 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