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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业股份:大业股份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2-07-07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转债代码:113535           转债简称:大业转债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11人因个人原因离
职,1人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导致公司解除其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上述12人
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该等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2,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62,000                   62,000               2022年7月11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大业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
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大业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自 2022 年 5 月 20 日起 45 天
内,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1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 人因严重违反公
司规章制度导致公司解除其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
该 12 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2,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17 元/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2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62,000 股;本
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3,102,50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
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2383550),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
上述 1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2,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
手续,预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
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减少
62,000 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62,000 股。股本变动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164,500            -62,000         3,102,5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6,794,596                    0     286,794,596

     股份合计            289,959,096            -62,000       289,897,096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
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并依法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回购注销安排符合《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