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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业股份:大业股份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9  

                                           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情
况,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有三名独立董事,分别为张洪民先生、杨健先生、张咏
梅女士,具体个人情况如下:
    张洪民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4 年 7 月至 1999 年 11 月就职于
山东省橡胶工业总公司,历任生产技术部副经理、经理、工程师,其中 1985 年
10 月至 1987 年 5 月于山东省垦利县垦利镇团委挂职;1999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
山东省橡胶行业协会,历任行业协会秘书长、会长、党支部书记。
    杨健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 年 1 月至 2001 年 3 月,就职于北京市大
成律师事务所;2001 年 4 月至 2003 年 4 月任北京市同维律师事务所工作合伙人
律师;2003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张咏梅女士,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93 年 7 月
至 1998 年 10 月,任山东科技大学经管学院会计系助教;1998 年 10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山东科技大学经管学院会计系讲师;2002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2 月,
任山东科技大学经管学院会计系副教授;2012 年 12 月至今任山东科技大学经管
学院会计系教授。
    作为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没有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2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相
关材料,与公司高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券商、律师等沟通,收集与掌握一些
     必要的信息,充分运用我们在财务、法律、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对各
     项提案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发表明确意见,为董事
     会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各独立董事均亲自或以
     委托的形式对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相关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尽可能列席股东大会。
     2022 年,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和其他事
     项提出异议。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事姓名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数
 张洪民            13      13       13       0           0       否          4
 杨健              13      13       13       0           0       否          4
 张咏梅            13      13       13       0           0       否          4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我们对公司的下列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序                                                              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号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时间
                                                             张洪民   杨健   张咏梅
      《大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大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2022.2.17              同意    同意    同意
      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大业股份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
2                                      2022.03.24             同意    同意    同意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3     于公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 2022.04.16             同意    同意    同意
      独立意见》
      《大业股份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大业股
4                                        2022.04.26           同意    同意    同意
      份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大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5                                        2022.05.27   同意    同意    同意
    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大业股份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6                                    2022.08.25       同意    同意    同意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大业股份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7                                    2022.09.27       同意    同意    同意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大业股份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8                                    2022.10.15       同意    同意    同意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2 年度,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下列事项给予了重点关注:
        1、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在董事会召开前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
    公司业务发展;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担保情况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担保额度
    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实际需求,充分拓展子公司及孙公
    司融资渠道、增强公司整体融资能力,保障公司业务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或控股下级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
    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及孙公司的担
    保)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同时,
    我们对报告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2022 年度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
    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4、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 准
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
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5、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组织开展了内
部控制评价工作。我们通过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对公司的了解,认为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健全,运行良好,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6、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
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
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中的重
要作用。
    五、总体评价
    2022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支持和重视,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们保持了沟通,公司
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也关注公
司所在行业政策的变化和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具有建设性
的意见,监督经营层对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执行。我们始终坚持独立、审慎、客
观的原则,行使表决权或发表独立意见。
    2023年度,我们也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忠实的精神, 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之间的沟通合作,促进公司的
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洪民、杨健、张咏梅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