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路机:南方路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2022-10-19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南
方路机”)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
发 行 与承销管理办 法》(证监会 令 [第 144 号 ])(以下简 称 “《管理办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6 号])等
有关法规,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制定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 票 承 销 业 务 规 范 》 ( 中 证 协 发 [2018]142 号 , 以 下 简 称 “ 《 业 务 规
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
(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
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
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
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的详细内容,请
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弃购股份处理等环
节,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网下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在 2022 年 10 月 27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
购日同为 2022 年 10 月 27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
1
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2、市值要求:以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 2022 年 10 月 19 日(T-6
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
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在该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
值应为 1,000 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
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
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 万元(含)以上。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
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持有 10,000 元以上(含 10,000 元)市值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的投资者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持有
市值按其 2022 年 10 月 25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
值计算。网上投资者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3、高价剔除: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投
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
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
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
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前到后,剔除报价最高
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
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
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
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
资金规模。
6、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福建南方路面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2 年 10
2
月 31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
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
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
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10 月 31 日(T+2 日)日
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
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
7、中止发行情况: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
详见“十一、中止发行的安排”。
8、违约责任: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
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
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
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
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9、经审计,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 128,442.39 万元,较 2020 年增长
12.53% ;归属 于 母 公司 股 东的 净利 润 为 15,549.40 万元, 较 2020 年 增长
7.3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012.46 万元,较
2020 年增长 3.58%。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全产业链和多元化的产品
已形成较强竞争力,下游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持续增长。
经审计,公司 2022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57,215.58 万元,较 2021 年同期增
3
长 14.2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662.46 万元,较 2021 年同期下降
2.1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526.67 万元,较
2021 年同期下降 10.63%。净利润未能同步增长的原因主要系受前期主要原材料
钢材价格大幅上涨使产品生产成本增加,而公司的调价政策影响有一定的时间
滞后性,导致当期产品毛利率出现一定下滑所致。
根据行业发展情况、2022 年 1-6 月的经营情况、公司在手订单执行情况及
过往经验等,公司预计 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约为 91,000.00 万元至 98,000.00
万元,同比增长 8.53%至 16.88%;净利润约为 10,500.00 万元至 11,400.00 万
元,同比增长-3.98%至 4.2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约为 9,200.00 万元至 10,100.00 万元,同比增长-5.49%至 3.76%。上述 2022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为初步测算数据,未经申报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
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审慎报价,理性参与决策。
10、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
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
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即视为该
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
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
权。
重要提示
1、南方路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710.166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2〕2347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主承销商”或“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南方路机”,扩位简称为“南方路面机
械”,股票代码为“603280”,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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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32280”。根据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公司所处行业为
“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
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
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兴
业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
及网下发行由兴业证券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及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
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ipo.uap.sse.com.cn/ipo。请符合资格的
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
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 9:30-15:00。关于申
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
IPO 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
发[2018]41 号)、《网下 IPO 申购平台用户操作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
规定。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为 2,710.1667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老股
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 10,840.6667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
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不低于 25%。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
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本 次 发 行 网 下 初 始 发 行 数 量 为 16,261,667 股 , 占 本 次 发 行 总 量 的
60.0025%;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0,840,000 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9.9975%。
4、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交易日 2022 年 10 月 20 日(T-5 日,周四)中午
12:00 前已在协会完成注册且符合主承销商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
股票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投资者参与询价,其所管理的拟参与本
次发行的单个股票配售对象应当持有沪市 1,000 万元(含)以上(对于公募基
金、养老金、社保基金)或者 6,000 万元(含)以上(对于其它类型配售对
象)的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详见本公告“三、投资者
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安排”)
5
5、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21 日(T-4 日,周五)9:30-
15:00。符合主承销商规定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在
申购平台为其所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申报价格及数量。每个股票配售对象只能
有一个报价,同一投资者管理的不同股票配售对象申报价格应当相同。(详见
本公告“四、初步询价”)
网下投资者应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告的相关规定独立、审慎、合规参与
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
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
构为单位进行报价。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
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
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兴业证券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主承销
商将网下投资者指定的单个配售对象拟申购数量下限设定为 100 万股,拟申购
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 万股,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单个配售对象的拟申
购数量超过 10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的整数倍,同时单个配售对象的拟
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250 万股。本次初步询价的申购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
7、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
量,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
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
资者及其有效申报数量。未被剔除的投资者,其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符
合主承销商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
参与网下申购。
以上剔除原则、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事宜详见本公告“五、确定发行价格
和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8、发行价格确定后,上述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股票配售对象名
单及其相应的申购数量,将在 2022 年 10 月 26 日(T-1 日,周三)刊登的《福
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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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公告》”)中披露。
投资者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被认定为有效报价的,不
得参与网下申购。
9、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27 日(T 日)9:30-15:00。《发行
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
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
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
量,同时不得超过 2022 年 10 月 26 日(T-1 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规定的
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
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
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 T+2 日缴纳认
购款。
10、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
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
行。
11、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日为 2022 年 10 月 27 日(T 日,周四),可参与
网上发行的投资者为在 2022 年 10 月 2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符合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规定
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
申购。网上投资者在 2022 年 10 月 27 日(T 日)参与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
资金。
2022 年 10 月 31 日(T+2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下初步配售结
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上中签结果。2022 年 10 月 31 日(T+2 日)
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
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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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须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主承销商
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
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2、本次发行将按照《管 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回拨机制(详见本公告
“七、本次发行回拨机制”)。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
时启动回拨,并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13、主承销商已制定网下配售原则,并将据此确定网下配售结果。(详见
本公告“八、网下配售原则”)
14、网下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的,兴业证券将及时向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3)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4)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5)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6)委托他人报价;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10)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
报价;
(11)机构投资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的情形;
(13)不符合配售资格;
(14)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15)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
(16)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5、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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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2 年 10 月 19 日(T-6 日,周三)登载于上
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日刊
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
参考网(www.jjckb.cn)。
一、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 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等相
2022 年 10 月 19 日 关公告与文件;
(周三)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文件截止日(当日中午 12:00 截
T-5 日
止);
2022 年 10 月 20 日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中午 12:00
(周四)
截止)
T-4 日
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 9:30-15:00);
2022 年 10 月 21 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
(周五)
T-3 日
2022 年 10 月 24 日 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周一)
T-2 日 确定发行价格;
2022 年 10 月 25 日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周二)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2 年 10 月 26 日
网上路演
(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 15:00 截止);
T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2022 年 10 月 27 日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周四)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22 年 10 月 28 日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周五)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T+2 日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 16:00;
2022 年 10 月 31 日
网上中签投资者认购资金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
(周一)
日终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
9
T+3 日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
2022 年 11 月 1 日
金额
(周二)
T+4 日
2022 年 11 月 2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周三)
注:1、T 日为网上网下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
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
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4、若本次发行拟定的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
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
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二、网下推介具体安排
本次发行不安排网下路演推介。
本次发行拟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T-1 日,周三)安排网上路演。关于网
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 2022 年 10 月 25 日(T-2 日,周二)刊登的《福建南
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
三、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安排
(一)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需满足的条件
1、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机构投资者应当依法设立、持续经营时间达
到两年(含)以上,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个人投资者从事
证券交易时间应达到五年(含)以上。经行政许可从事证券、基金、期货、保
险、信托等金融业务的机构投资者可不受上述限制。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 12 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但投资者能证明所受处
罚业务与证券投资业务、受托投资管理业务互相隔离的除外。
3、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机构投资者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
10
定价模型、科学的定价决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
4、在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交易日 2022 年 10 月 20 日(T-5 日,周四)中午
12:00 前已完成在协会注册。
5、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公募基金、养老金、社保基金在以初步询价
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 2022 年 10 月 19 日(T-6 日,周三)为基准日的前 20 个
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
市值应为 1,000 万元(含)以上。
其他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以初步询
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 2022 年 10 月 19 日(T-6 日,周三)为基准日的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
均市值应为 6,000 万元(含)以上。
6、已开通上交所申购平台 CA 证书用户。
7、如果股票配售对象为私募投资基金,须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办法(试行)》的规定,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交易日 2022 年 10 月 20 日
(含,T-5 日,周四)之前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备案时间
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http://www.amac.org.cn/)查询的私募基
金公示信息显示的“备案时间”为准。
8、不属于下列情形:
(1)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
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
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
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2)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
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3)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4)上述(1)、(2)、(3)条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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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
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过去 6 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主承销商签
署保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
织;
(7)协会公布的黑名单、异常名单和限制名单中的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
象;
(8)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集合信托计划以及在招募说明书、投资协议等
文件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新股的理财
产品等证券投资产品;
(9)如果股票配售对象为私募投资基金、股票配售对象的任何一级出资
方也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的,符合以上两种情形任何一种的全部所涉私募投资基
金,存在不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情形,包括未按
规定在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完成备案程序的情形;
上述第(2)、(3)项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公募基金不受前款规定
的限制,但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
规模。
(二)网下投资者资需提交的询价资格核查材料
本次网下发行,网下投资者提交初步询价资格核查材料将通过兴业证券投
资者平台进行,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须符合上述投资者条件,并按要求
在规定时间内(T-5 日 12:00 前)通过兴业证券投资者平台录入信息并提交相关
核查材料。
如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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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
予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
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1、提交时间
2022 年 10 月 19 日(T-6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0 日(T-5 日)12:00。
2、系统递交方式
登录兴业证券投资者平台(https://ipo.xyzq.cn,建议使用 Google Chrome 浏
览器),网页右上角可下载操作指南。系统登录及操作问题请致电咨询
13901868588,如有其他问题请致电咨询 021-20370806、021-20370807,具体步
骤如下:
第一步:用户登录或注册,并进行投资者信息录入
已在兴业证券投资者平台注册过的用户,请使用已有账号密码登录。首次
使用兴业证券投资者平台的用户,请登录兴业证券投资者平台
(https://ipo.xyzq.cn)并根据网页右上角《账号注册指南》的操作说明,在
2022 年 10 月 20 日(T-5 日)中午 12:00 前完成用户注册。
用户注册过程中需提供投资者有效证件号码、协会编码和有效的手机号
码,一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个用户。由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会在投资
者材料核查过程中第一时间以短信或者电话反馈进展,请务必在本次发行过程
中全程保持手机畅通。
第二步:点击“我的账户”,按照页面要求逐步真实完整地填写关联方信
息及配售对象出资人信息,如不适用请填写“无”或选择“不适用”并勾选承
诺信息。
第三步:点击“发行动态”,选择“南方路机”,点击“参与”,勾选拟
参与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如未勾选提交配售对象,则该配售对象无法参加本
次发行,点击“我的账户”—“配售对象”可查看系统已关联的配售对象信
13
息,若缺少配售对象,需手工添加),分别点击“下载模板”和“导出 PDF”
下载网下申购承诺函、投资者关联方信息表(系统根据投资者填报信息自动生
成),投资者打印并签章后将相关扫描件上传至系统;配售对象如属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还应上
传已完成签章的出资人信息表(系统根据投资者填报信息自动生成)以及私募
投资基金产品成立的备案证明文件扫描件。
第四步:点击“提交”,等待审核结果。
本次投资者报备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网下投资者须承诺电子版文件、
盖章扫描件、原件三个版本文件内容一致。
3、投资者注意事项
投资者所提供资料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不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的要求或承诺事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在网下
申购平台取消该投资者参与网下报价的资格,并拒绝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的网
下询价。本次发行中所有参加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报价情况将在《发行公告》中
披露,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以本着谨慎原则,要求投资者进一步
提供核查资料,对进一步发现的可能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不符合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要求的投资者取消其配售资格,并在公告中披露。因投资者提供信息与
实际情况不一致所导致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拟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需自行审核比对关联
方,确保不参加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
系的新股网下询价。投资者参与询价即视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关联方参与询价或
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三)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
在初步询价结束后、配售前,主承销商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入围的网下投
资者的资质条件进行实质性核查,投资者应按要求进行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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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
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不符合条件、拒绝
配合、提供虚假信息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
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四、初步询价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进行。符合《管理办法》及《投资者
管理细则》要求的投资者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T-5 日)中午 12:00 之前在协
会完成网下投资者注册,并办理申购平台数字证书,与上交所签订申购平台使
用协议,成为申购平台的用户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 2022 年 10 月 21 日(T-4 日)9:30-15:00,
T-4 日 15:00 截止。在上述时间内,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填写、提交申
购价格及拟申购数量。
3、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
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
构为单位进行报价。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
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
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兴业证券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主承销
商将网下投资者指定的单个配售对象拟申购数量下限设定为 100 万股,拟申购
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 万股,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单个配售对象的拟申
购数量超过 10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的整数倍,同时每个单个配售对象
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250 万股。本次初步询价的申购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
4、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
(1)网下投资者未在 2022 年 10 月 20 日(T-5 日)12:00 前在协会完成网
下投资者注册的;
(2)股票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
注册信息不一致的;该信息不一致的配售对象的报价部分为无效报价;
(3)每个股票配售对象的申报数量超过 250 万股以上的部分或者任一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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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不符合 100 万股最低数量要求或者超出最低数量的部分不符合 10 万股的整
数倍要求;
(4)经核查不符合本公告网下投资者条件的;
(5)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
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6)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文件、提交文件内容不完整或内容不符合要求、或
所提供资料未通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见证律师审核的配售对象的申报无
效;
(7)被列入协会黑名单、异常名单和限制名单中的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
象;
(8)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网下投资者沟通确认为显著异常的。
5、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过
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五、确定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遵
循如下原则确定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
(一)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报价
主承销商在定价前,将会同见证律师对网下投资者是否符合本公告中“网
下投资者条件”的相关要求进行核查,并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提交的报
价。
(二)定价原则及确定有效报价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
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
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
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申购平台自动生
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前到后,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不
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
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
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16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所处行业、可比
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在剔除报价最高的部分之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选取不少于 10 家的投资
者作为有效报价投资者,如果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少于 10 家,将中止发行并
公告原因,择机重启发行。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申购。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所申报价格不低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确定的发行
价格,且符合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三)有关定价的其他事项
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可申购
数量请见 2022 年 10 月 26 日(T-1 日,周三)的《发行公告》,投资者应按照
确定的发行价格、可申购数量及时参与网下申购。
六、网下网上申购
(一)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27 日(T 日)9:30-15:00。2022 年 10
月 26 日(T-1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公布发行数量、发
行价格、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信息。《发行公
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
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
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
同时不得超过 2022 年 10 月 26 日(T-1 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规定的申购
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在申购平台录入申购记录后,应
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
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纳申购资金,获配后在 T+2 日缴纳认
购款。
(二)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 2022 年 10 月 27 日(T 日)的 9:30-11:30,13:0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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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投资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市值申购
方式进行申购。投资者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
(以下简称市值)在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可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
购。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2 年 10 月 2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T 日)申购多只
新股。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1,000 股),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
入申购额度。市值计算规则参照《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
则》(上证发[2018]40 号)的相关规定。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
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
一,即 10,000 股。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投资者可以通
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购额度。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
申购。
网上投资者申购日(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
纳认购款。
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
网下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视为无效申购。
七、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T 日)15:00 同时截止。申
购结束后,发行人和兴业证券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T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
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向网上回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且未出现中止发行的情况下,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发行人和主承
销商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网上投
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 100 倍、低于 150 倍(含)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回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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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
购倍数低于 50 倍(含),则不进行回拨;
2、网上向网下回拨: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
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
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T+1 日)《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八、网下配售原则
1、投资者分类标准
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以后,主承销商将对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进行分
类,同类投资者将获得相同的配售比例,投资者的分类标准为:
(1)A 类:公募基金、养老金和社保基金;
(2)B 类: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
(3)C 类:所有不属于 A 类、B 类的网下投资者。
2、配售原则
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有效申购情况按照以下原则配售(以下申购数量的比
例均指占回拨后网下发行总量的比例):
(1)同类投资者配售比例相同,且 A 类的配售比例不低于 B 类,B 类的
配售比例不低于 C 类;
(2)A 类的网下申购数量小于等于回拨后网下发行总量的 50%、B 类的网
下申购数量小于等于回拨后网下发行总量的 20%时,按照其实际申购数量在同
类申购中足额配售;
(3)A 类的网下申购数量大于回拨后网下发行总量的 50%、B 类的网下申
购数量大于回拨后网下发行总量的 20%时,按照其申购数量进行比例配售;且
A 类的配售数量不低于回拨后网下发行总量的 50%,B 类的配售数量不低于回
拨后网下发行总量的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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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配售方式:本次回拨后网下发行总量的 50%向 A 类所有申购量同比例
配售;回拨后网下发行总量的 20%向 B 类所有申购量同比例配售,剩余可配售
股份向 C 类所有申购量同比例配售;
(4)当依照上述条款(2)或(3)进行配售,而无法满足条款(1)时,
将调整 B 类的配售数量,直至满足条款(1);如仅调整 B 类的配售数量,仍
无法满足条款(1)时,将同时调整 A 类和 B 类的配售数量,直至满足条款
(1)。
上述所有等比例配售在计算配售股份数量时将精确到个股(即计算结果中
不足 1 股的部分舍去),剩余零股加总后按照网下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申购数
量优先、申购时间优先(以投资者申购时在上交所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顺
序为准)的原则分配给排位最前的 A 类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 A 类投资
者,则按申购数量优先、申购时间优先的原则分配给排位最前的 B 类配售对
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 B 类投资者,则按申购数量优先、申购时间优先的原则
分配给 C 类配售对象。若由于获配零股导致超出该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
时,则超出部分顺序配售给下一位同类配售对象,直至零股分配完毕。
九、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
1、网下投资者缴款
2022 年 10 月 31 日(T+2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下初步配售结
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下初步配售结果。《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 2022 年 10
月 31 日(T+2 日)8:30~16:00 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T+2 日
16:00 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
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
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2 年 11 月 2 日(T+4 日)刊登的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
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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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的网下投资者。
对于未在 T+2 日 16:00 之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
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
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是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
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
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具体缴款信息请参照 T-1 日《发行公告》及 T+2 日《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网上投资者缴款
2022 年 10 月 31 日(T+2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下初步配售结
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上中签结果。2022 年 10 月 31 日(T+2 日)
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
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
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主承销商
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
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
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
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
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十、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处理
在 2022 年 10 月 31 日(T+2 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主承
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
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
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详
见 2022 年 11 月 2 日(T+4 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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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中止发行的安排
本次发行可能因以下情形中止: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的,或剔除最高报
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的;
3、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
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4、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5、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
购的;
6、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7、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8、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
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
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
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
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择机重启发行。
十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发行人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泉州市丰泽区高新产业园体育街 700 号
法定代表人 方庆熙
电话 0595-22916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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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595-22901555
联系人 万静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联系电话 021-20370806,021-20370807
传真 021-68982598
联系人 销售交易业务总部
发行人: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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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