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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盈电子: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0-08-14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0-053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陆鹏先生持有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7%,股份来源为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陆鹏先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在连续 180 个自然日内,拟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1,761,52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1,761,52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2%。
            上述通过两种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3,523,04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4%。
            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非第一
陆鹏                                     17,500,000       19.87%   IPO 前取得:17,500,000 股
                      大股东

                                              1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是蓉珠                         20,775,000              23.59%   公司实际控制人

              陆鹏                           17,500,000              19.87%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是蓉珠

                                                                              女士为母子关系

              江苏日桓投资有限公司            2,550,000               2.90%   公司实际控制人是蓉珠女

                                                                              士实际控制的企业

                        合计                 40,825,000              46.36%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减持方式                       理价格
名称 数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区间
陆鹏     不超过:      不超过:                           2020/9/4 ~    按市场    IPO 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
                                     竞价交易减持,不
         3,523,040     4%                                 2021/3/3       价格      股份          求
                                     超 过 : 1,761,520
         股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 过 : 1,761,52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2
(二)控股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陆鹏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
    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
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
自动延长 6 个月。
    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减持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
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
(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
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陆鹏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股票减持的价格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
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3
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如何实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
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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