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盈电子: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暨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2021-08-28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暨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日盈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暨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暨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
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李进 王文凯 谢逸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