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盈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8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作为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及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维护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长远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强化经营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和调
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更好的提高企业经营效
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制定了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议案。
我们认为,该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
和创造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强化经营责任,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高
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更好的提高企业经
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
薪酬方案。
我们认为,该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
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
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出具
的财务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其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了解,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
缺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
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也适应公司不断发展的业务需要。同时,内部控制制
度不仅基本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而且建立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基本得到充分执行和落实,保证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对经营风
险起到了有效的控制作用,能够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
综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一致同意
该议案。
六、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
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七、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
名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董事候选人庄小利的提名,并同意
将其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王文凯 张方华 宋冰心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