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达半导: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2020-02-17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7 日发出通知,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嘉兴斯
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
董事长沈华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含 2.4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决议有效期限及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特此决议。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4 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议》的签署页)
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沈华:
陈幼兴:
胡畏:
龚央娜:
郭清:
黄苏融:
徐攀: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