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79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的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10,606,060 股。 发行价格:330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并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收到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投资者所认购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 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 部以现金支付。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 本次发行的相关程序 1. 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达半导”、“发行人”或“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 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 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1 年 09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申请。 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1 号),核准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二) 本次发行情况 1. 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发行数量:10,606,060 股 3. 发行价格:330 元/股 4. 募集资金总额:3,499,999,800.00 元。 5. 发行费用:23,049,272.04 元(不含增值税) 6. 募集资金净额:3,476,950,527.96 元 7.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 构”或“主承销商”) (三) 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 募资资金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11 月 03 日出具的《验证 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755 号),截至 2021 年 11 月 03 日止,中 信证券共收到发行对象汇入中信证券为斯达半导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的专门缴 款账户认购资金总额为 3,499,999,800.00 元。全体认购人均以货币资金认购。 2021 年 11 月 03 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 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2021 年 11 月 03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756 号),截至 2021 年 11 月 03 日止,斯达半导已收到特定投资者以货币形式缴纳 的出资额人民币 3,499,999,8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 币 23,049,272.0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476,950,527.96 元,其中, 记入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10,606,060.00 元,余额人民币 3,466,344,467.96 元,记入资本公积。 2. 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 10,606,060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四)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五) 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1. 保荐机构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1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之发行 方案的要求。”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 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与发 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 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 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 律师事务所的结论意见 (1)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按内部决策程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 授权,并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核准,已履行全部的批准、核准程序,本次非公开发 行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 (2)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法律文 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 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以及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本次发行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330 元/股,10,606,060 股,募集资金总额 3,499,999,800.00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4 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锁定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月)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1 303,030 99,999,900.00 6 ASSOCIATION 2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09,636 234,179,880.00 6 3 巴克莱银行 BARCLAYSBANKPLC 469,696 154,999,680.00 6 4 郭伟松 757,575 249,999,750.00 6 5 UBS AG 606,060 199,999,800.00 6 6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454,545 149,999,850.00 6 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72,727 452,999,910.00 6 8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4,242 106,999,860.00 6 9 润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1,887,878 622,999,740.00 6 10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909,090 299,999,700.00 6 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6,363 176,999,790.00 6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31,818 208,499,940.00 6 13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545,454 509,999,820.00 6 14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7,946 32,322,180.00 6 合计 10,606,060 3,499,999,800.00 - (二)发行对象情况 1、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名称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公司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编号 QF2003NAB009 注册地址 State of New York,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注册资本 1,785,000,000 美元 法定代表人 Charles Chiang 江明叡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本次认购数量为 303,03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2、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二座 27-30 楼 法定代表人 裴长江 注册资本 52,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涉 经营范围 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本次认购数量为 709,636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3、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 BARCLAYSBANKPLC 名称 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 BARCLAYSBANKPLC 公司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编号 QF2004EUB022 注册地址 1 Churchill Place London United Kindom 注册资本 2,361,431,759 英镑 法定代表人 Sang Kyo Lee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本次认购数量为 469,696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4、郭伟松 姓名 郭伟松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505241974********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本次认购数量为 757,57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5、UBS AG 名称 UBS AG 公司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编号 QF2003EUS001 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 注册地址 4051 Basel, Switzerland 注册资本 385,840,847 瑞士法郎 法定代表人 房东明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本次认购数量为 606,06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6、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名称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F2016EUS309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住所 英国伦敦金丝雀码头银行街 25 号,E14 5JP 法定代表人 CHARLES CHIANG 注册资本 17,546,050,000 美元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本次认购数量为 454,54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704041011J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 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法定代表人 张伟 注册资本 907,665 万元人民币 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业务(限承销国债、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含政策性金融债)),证券投资咨询,为 17 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经营范围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黄金等贵金属现货合约代 理和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 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本次认购数量为 1,372,727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8、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0922202N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21 层 法定代表人 江向阳 成立日期 1998 年 7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本次认购数量为 324,242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9、润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名称 润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04742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Unit 1502A, Level 15, International Commerce Centre, 1 住所 Austin Road West, Kowloon,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 闵昱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本次认购数量为 1,887,878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0、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名称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基金类型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 SJP515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91MA1YK7YA6J 企业类型 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成立日期 2020 年 3 月 2 日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团结路 99 号孵鹰大厦 1380 室 注册资本 4,80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高国华 经营范围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本次认购数量为 909,09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 贺青 法定代表人 1999 年 8 月 18 日 成立日期 890794.7954 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 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 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认购数量为 536,363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吴林惠 法定代表人 2011 年 6 月 21 日 成立日期 2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本次认购数量为 631,818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3、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0058575400XD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金马国际 7 幢 2 单元 13 层 4 号 法定代表人 张奥星 成立日期 2011 年 12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1600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投资(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 融衍生品;不得为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投资提供担保;不得从事 房地产业务。);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保险资产管理);资本管 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和保险资产管理;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 经营范围 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 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 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经营以上业务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 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 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活动] 本次认购数量为 1,545,454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4、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1813093L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6 楼 H686 室 法定代表人 李文 成立日期 2005 年 2 月 3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认购数量为 97,946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 (%) 1 香港斯达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 71,266,800 44.54 2 浙江兴得利纺织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162,100 15.73 3 嘉兴富瑞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8,684,964 5.43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7,091,786 4.43 铭基国际投资公司-MATTHEWS ASIA 5 其他 2,135,115 1.33 FUNDS(US)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成长精选 6 其他 1,400,004 0.88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嘉兴兴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1,318,896 0.82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 (%) MORGAN STANLEY & CO. 8 其他 1,266,501 0.79 INTERNATIONAL PLC.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9 其他 1,094,156 0.68 金 10 J. P. 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 其他 1,084,530 0.68 合计 120,504,852 75.31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示意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香港斯达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 71,266,800 41.77 境内非国有 2 浙江兴得利纺织有限公司 25,162,100 14.75 法人 嘉兴富瑞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3 其他 8,684,964 5.09 伙)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7,091,786 4.16 铭基国际投资公司-MATTHEWS 5 其他 2,135,115 1.25 ASIA FUNDS(US) 6 润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其他 1,887,878 1.11 境内非国有 7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545,454 0.91 法人 8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其他 1,539,075 0.90 境内国有法 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10,362 0.83 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 10 其他 1,400,004 0.82 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22,123,538 71.58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香港斯达控股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 股股东,沈华、胡畏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发行前 变动数 发行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81,042,768 50.65 10,606,060 91,648,828 53.72 股份 无限售条件 78,957,232 49.35 - 78,957,232 46.28 股份 股份总数 160,000,000 100.00 10,606,060 170,606,060 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0,606,06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香港斯达控股有限公司仍为 公司控股股东,沈华、胡畏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 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 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 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将有效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及 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 的长远利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 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 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 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 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 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 准和披露程序。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马峥、庞雪梅 项目协办人:尹依依 项目组成员:赵亮、陈灏蓝、鲁培 联系电话:010-60833052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楼南塔 23-31 层 负责人:张学兵 经办律师:熊川、王振、叶云婷 联系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 1022/1838 (三)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注册会计师:杨景欣、周芳芳 联系电话:021-23281000 传真:021-63392558 (四)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注册会计师:杨景欣、周芳芳 联系电话:021-23281000 传真:021-63392558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三)《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斯达半导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 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四)《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