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斯达半导: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22-02-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证券”)作为嘉兴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达半导”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对斯达半导进行了现场检
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马峥、庞雪梅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2 年 1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马峥

(五)现场检查手段:

    1、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



                                       1
    2、 察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 查看公司自本次非公开上市以来的“三会”文件;

    4、 查阅和复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明细等资料。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斯达半导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 规
则及其他公司治理相关的制度和文件,审阅了本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董事会、 监
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其他会议资料。同时,现场检查人员 还
查阅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和
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斯达半导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 制
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内部控制环境良好, 风
险控制有效。

(二) 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进行了检查,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
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斯达半导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斯达半导关联交易的制度文件、相关会议记录和公告文
件,查阅了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并与斯达半导财务人员进行了沟 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斯达半导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
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
(四)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开户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原
始凭证和银行对账单、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及公告等资料,同时查阅 了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关于募集资金支出和使用的决策程序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斯达半导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的要 求,
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自募集资金到位后至本报告签署日,斯达半导
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 法违
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
查阅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斯达半导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 策
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相关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不存在重 大
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 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斯达半导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
业务人员进行沟通,了解近期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斯达半导经营模式、经营环境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七) 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査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斯达半导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与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重
大对外投资情况和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总体运行良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3
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问题,无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斯达半导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斯达半导相关人员能够积极配合现场访谈和资料查
阅,并及时提供检查所需资料,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中信证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对
斯达半导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中信证券认为: 自
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以来,斯达半导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
露、独立性、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
相关要求。

    斯达半导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我公司将持续关注斯达半导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并督促公司有效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

    (以下无正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