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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斯达半导: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09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认可意见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及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本人
提前提交了上述议案的相关资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
上述议案涉及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经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
务的经验和能力,预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予以
确认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未预见 2022 年有发生关联交易的需求,如后
续因经营需要,公司会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 2021 年
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未发生关联交易。综上所述,同意《关于预
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事项及内容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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