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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得邦照明: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2020-02-28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0-012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信息披
露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201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
根据《工作函》的有关要求,公司进行了认真分析及核查,相关内容及回复如下:
    2020 年 2 月 25 日,你公司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称,已成功研发口
罩生产所需聚丙烯熔喷专用材料,并实现日产 30 吨,可用于 750 万个口罩的生
产。上述信息经多家媒体转载,引发广泛关注。2 月 26 日,公司股价涨停。在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口罩及相关原材料的生产和供应是市场高度关注的热点
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交易决策。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的规定,
对你公司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要求一:请公司结合主营业务构成、熔喷材料具体用途及对应生产经营资
质、熔喷材料供需现状、熔喷材料收入和净利润占比等实际情况,对媒体报道
等情况进行客观说明,并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一)关于公司和得邦塑料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光源、灯具、照明控制及工程塑料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
照明工程的设计、安装。全资子公司横店集团得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简称“得
邦塑料”)主要生产改性塑料粒子,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零部件、电动工具和电
子电器中的塑料部件。主营均与口罩及相关原材料生产无关。
    2018 年度,得邦塑料经审计营业收入 45,280.81 万元,占公司合并营业收
入的 11.33%,经审计净利润 1,096.49 万元,占公司合并净利润的 4.43%,得邦
塑料占公司整体营收及利润比例均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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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聚丙烯熔喷专用材料的生产与销售情况
    得邦塑料开发并量产聚丙烯熔喷专用材料,是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的日常
经营行为,并希望在此特殊时期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公司生产该类产品的设备
可由原有设备技改即可,投资金额小,建设周期短,对行业内公司来说,整体难
度不大。
    得邦塑料聚丙烯熔喷专用材料相关业务处于刚刚启动阶段,刚刚开始量产,
公司微信公众号提到日产可达 30 吨的产能,仅为满产状态下的产能,目前并未
签署对应该产能的订单,具体情况为:目前公司仅与一家下游客户签订供货合同,
该下游客户并非熔喷布核心厂商,合同收入 94.72 万元,公司 2018 年度营业收
入为 399,539.01 万元,净利润为 24,741.97 万元,该业务占公司整体营收及利
润比例均极小。后续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预计未来产品订单逐步减少,对公
司未来经营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得邦塑料量产聚丙烯熔喷专用材料的生产线是对现有产线改造形成,目前该
产品盈利能力低于原产线产品及公司其他业务产品,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基本无
影响。
    公司微信公众号提到“可用于 750 万个口罩”,鉴于聚丙烯熔喷专用材料处
于产业链上游环节,无法决定下游生产商将该材料用于何种类别口罩,因此对应
的“750 万个口罩”的表述不够准确,具体应视下游口罩类别和型号而定。
    (三)聚丙烯熔喷专用材料所处产业链环节
    公司微信公众号描述“熔喷布是口罩的核心,现在根本没有货,一天一个
价”、“具有高效过滤效果的中间过滤层(M 层)熔喷过滤布,所用的主要材料
是聚丙烯熔喷专用材料,市场缺口很大”,上述描述主要是针对熔喷布市场供需
的描述。口罩产业链为: 聚丙烯专用树脂 发往改性塑料厂生产熔喷布专用料
(得邦塑料所处环节) 发往熔喷无纺布厂制成 M 层 发往口罩厂,其中资金
技术壁垒主要集中在熔喷无纺布生产环节,得邦塑料仅为口罩熔喷布原材料供应
商,并不生产熔喷布、口罩成品,得邦塑料生产的聚丙烯熔喷专用材料所处环节
壁垒相对较低,无需专业生产许可,预计同行业公司产能会逐步释放,产品未来
下游需求和销售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尚需进行市场拓展以消化公司技改产能,如未来市场供需发生变化或公
司拓展市场进度不及预期,可能会造成公司相关产品产销率、产能利用率不达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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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要求二、请公司自查,通过微信公众号而非公告的形式发布前述信息的原
因和考虑,相关决策流程、信息发布内容等,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和本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回复:经公司自查,得邦塑料开发的聚丙烯熔喷专用材料投资金额、预计销
售收入和盈利均较小,各项指标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故公司未通过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公告。
    公司公众号发布的前述信息首先由通讯员采写,经得邦塑料公司副总经理审
核后,提交得邦照明办公室负责文宣的人员审核,最后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得邦
照明办公室主任审核后认为该信息属一般性宣传稿件,其审定后即在公司公众号
上发布。
    公司办公室人员未能考虑到相关信息对股价的影响,董秘办未能及时把关,
相关人员未将该事项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汇报,导致公司在公众号上发布相关信
息,并被多家媒体转载或报道,对股价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将深刻反省,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加强对各
部门信息披露义务责任人的培训,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要求三:请你公司说明,是否存在利用市场热点信息影响股价的情况。同
时,请说明近期公司是否存在接受调研、采访等情况,是否曾向投资者透露过
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信息。
    回复:公司基于日常管理需要在公众号上发布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市场热
点信息影响股价的情况。2020 年 1 月 3 日公司曾接待中信证券、国泰君安等机
构和个人调研,调研内容均与本次事项无关,未曾向投资者透露过与本次事项相
关的信息。除此之外,公司未有接受其他投资者的调研、采访,未曾向投资者透
露与前述生产经营相关信息。
    要求四:请你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向本所提交内幕知情人名单,本所将启
动内幕交易核查。
    回复:公司已按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内幕知情人名单。
    《工作函》要求:请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各方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妥善落实本工作函要求,依
法依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对与信息披露相关的违法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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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行为,将予以严肃追责。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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