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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得邦照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20-03-1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044 号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邦
照明”) 2019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得邦照明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
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
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
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
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044 号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第 1 页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

        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

        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3 号文的核准,公司以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18.63 元,募集资金总额 1,117,8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76,2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1,6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全部

        到账,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出具信会

        师报字【2017】第 ZC10233《验资报告》验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将扣除得邦照明应支付的保荐承销费人民

        币 62,200,000.00 元(含税)后的余额人民币 1,055,600,000.00 元汇入得邦照明募集资金专户。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1,117,800,000.00

 减: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042,400,083.15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5,399,916.85

 加:本年理财产品到期转入金额                                                            280,000,000.00

 减:本年募投项目支出                                                                    191,149,064.46

 其中:年产 11000 万只(套)LED 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使用资金                             154,138,554.93

 其中:年产 116 万套 LED 户外照明灯具建设项目使用资金                                     35,568,723.03

 其中: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使用资金                                            1,441,786.50

 减:支付手续费                                                                                1,98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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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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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理财产品                                                                            130,000,000.00

 本年支出小计                                                                            321,151,051.49

 加:利息收入                                                                             12,283,714.60

 本年收入小计                                                                             12,283,714.6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6,532,579.96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公司章程,本公

        司制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

        做出的明确规定。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开立了两个募集资金

        专户。公司在 2017 年 3 月 28 日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浙江东阳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店支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执行。

        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专

        户账号:19636301040015251)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

        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已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

        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

        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鉴于公司“年产 116 万套 LED 户外照明灯具建设项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阳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3050167634200000402)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已办理完毕该

        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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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人                       银行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
                                                                    364972537503            16,393,808.06
         有限公司                   支行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       浙江东阳农商银行股份有限
                                                                  201000169927993           30,138,771.90
         有限公司                   公司横店支行
                                              合   计                                       46,532,579.96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91,149,064.46 元,截至期末累计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 904,952,339.44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截止 2017 年 5 月 1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可置换投资额为人民币 136,865,403.24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序号                                                  投资总额        金投资项目实际可置换金额

                年产 11,000 万只(套)LED 照明系列产品
          1                                                511,000,000.00                  122,235,176.01
                建设项目

          2     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74,700,000.00                14,630,227.23

                             合   计                       585,700,000.00                  136,865,403.24


       2017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6,865,403.24 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

       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524 号《关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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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出具了无异议意见。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以募集资金 136,865,403.24 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136,865,403.24 元。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

       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委托理财。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

       5,000.00 万元, 委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

       8,000.00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产品    金额(万                  预期收益
序号       产品代码/名称                               期限                             投资范围
                                类型       元)                    (%)

                                                    2019.10.14-              货币基金、同业存放、银行理
  1        FGDA19645L          保本      5,000.00                  4.33%
                                                    2020.1.10                财产品及其他资产管理产品

       共赢利率结构 31121 期                        2019.12.23-   3.75%或    通过结构性利率掉期等方式
  2                            保本      8,000.00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020.3.23      4.15%     进行投资

               合   计                  1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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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全部建设完成,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

       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因实施场地的布局方案、相关设备的采购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7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

       意将募投项目 “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延长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因募投项目新增的实施地点基础建设涉及各项审批流程,基建实施进度缓于预期,以及

       公司对设备选型与安装调试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以保证公司持续领先的制造

       优势,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 11,000 万只(套)LED 照明系列产

       品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自 2019 年 12 月 31 日延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此外,因公

       司对该项目实施场地的布局方案、相关设备的采购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等事项,同意将

       募投项目“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完成期自 2019 年 12 月 31 日延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

       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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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 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17,80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1,149,064.4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04,952,339.4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已变更项目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投入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本年度投入金额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进度(%)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1)                                        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如有)                                                                                                额的差额(3)=(2)-(1) (4)=(2)/(1)
年产11000万只(套)LED
                               否          511,000,000.00      不适用                    -      154,138,554.93      424,586,002.77                        -        -      2020/12/31   项目尚在建设中                 否
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

年产116万套LED户外照明                                                                                              110,031,920.03
                               否          105,900,000.00      不适用       105,900,000.00      35,568,723.03                                -                 100%       2019/12/31   项目尚在建设中                 否
灯具建设项目
                                                                                                                       [注3]
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
                               否           74,700,000.00      不适用                    -        1,441,786.50       20,215,751.44                        -        -      2020/12/31   项目尚在建设中   [注2]         否
建设项目
                                                                                                                    350,118,665.20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50,000,000.00      不适用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1]
            合计                          1,041,600,000.00              -   105,900,000.00      191,149,064.46      904,952,339.44                        -

                                                             ①公司募投项目新增的实施地点基础建设因审批流程、采购及施工招投标进度、天气多方面因素影响,基建实施进度缓于预期,预计无法按预定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
                                                             此外,公司对设备选型与安装调试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以保证公司持续领先的制造优势。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将“年产11,000万只(套)LED照明系列产品建设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延期调整至2020年12月。

                                                             ②因公司对该项目实施场地的布局方案、相关设备的采购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等事项,将“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调整至2020年12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30,000,000.00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因募投项目新增的实施地点基础建设涉及各项审批流程,基建实施进度缓于预期,以及公司对设备选型与安装调试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以保证公司持续领先
                                                             的制造优势, 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11,000万只(套)LED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自2019年12月31日延至2020年12月31日。此外,因公司对该项目实施场地的布局方案、相关设备的采购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等事
                                                             项,同意将募投项目“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完成期自2019年12月31日延至2020年12月31日。

注1:其中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350,000,000元,剩余118,655.20元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综合收益。
注2:公司募投项目“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技术,加快自身技术创新,保持公司在行业内领先优势,此募投项目是为公司长期、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的综合支持类项目,但其自身并不能
够直接产生经济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3:其中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为10,590万元,超出部分413.19万元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综合收益,该项目尚在建设中,后期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

                                                                                                           第 1 页,共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