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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得邦照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提示性公告2021-03-13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1-011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基于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
公司的投资信心,拟对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前的回购用途: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次调整后的回购用途: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10,770,79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21%。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拟对
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和 2019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预案》,并于
2019 年 2 月 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部分社会公众股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07)。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7.66 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2019 年 1 月
18 日、2019 年 2 月 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并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二)截至 2020 年 1 月 17 日,公司已实际回购股份 10,770,791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2.21%,回购最高价为 15.15 元/股,回购最低价为 8.93 元/股,回购均价 13.00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140,011,013.48 元。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
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
事项。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回购股份完成公告披露前一日,经自查,公
司董事长倪强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于 2019 年 7
月 3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 39,100 股,增持部分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4)。除上述主体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事由
    公司基于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
投资信心,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员
工持股的规模和费用等因素,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用途进行调整。
    四、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用途由原“用于后续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为 10,770,79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21%。本次注销完成
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487,715,366 股变更为 476,944,575 股。


      股份类别                   本次注销前                  本次注销后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2.无限售条件股份          487,715,366   100.00%          476,944,575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0,770,791     2.21%                    0             0

         合计             487,715,366   100.00%          476,944,575       100.00%



    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上述注销相关手续。
    五、本次调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的用途,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
做出的,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旨在进一
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长期内在价值的信心,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调整符合公司的长远发
展,亦符合投资者的根本利益。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调整,结合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员工
持股规模和费用等因素,公司在对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后,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
平,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调整是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做出的,同时综合考虑了目前实际回购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和员
工利益等客观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调整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用途调整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
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七、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
途并注销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回购
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
司的上市地位。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本议案仍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本次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