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邦照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2021-03-19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1-019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核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17]153 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18.63 元,共计募集资金 111,7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62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4,16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7]第 ZC1023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
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东阳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和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横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三、前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存放的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9636301040015251)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已办理完毕该专户
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
鉴于公司“年产116万套LED户外照明灯具建设项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阳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3050167634200000402)已按规定使
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9年12
月24日已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
四、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本次销户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总金额 存续
序号 开户行名称 专户账号 用途
(单位:元) 状态
年产11,000 万只(套)
中国银行股份有 本次
1 364972537503 LED 照明系列产品建 511,000,000.00
限公司东阳支行 销户
设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
196363010400 已注
2 份有限公司东阳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00.00
15251 销
市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330501676342 年产116 万套LED 户 已注
3 份有限公司东阳 105,900,000.00
00000402 外照明灯具建设项目 销
支行
浙江东阳农村商
201000169927 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 本次
4 业银行股份有限 74,700,000.00
993 验中心建设项目 销户
公司横店支行
合计 1,041,600,000.00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11,000万只(套)LED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
目”、“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
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公司已将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东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号364972537503)中的节余募集资金3,012.21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店支行募集资金
专户(专户账号201000169927993)中的节余募集资金5,883.33万元(包含利息
收入),合计节余募集资金8,895.55万元(包含利息收入)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并于2021年3月18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
后,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浙江东阳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店支行签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至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