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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得邦照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1-04-15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1-022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实施完毕
股份回购,公司实际回购股份 10,770,79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21%,使用资金总
额 140,011,013.48 元,用于后续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
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
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用途由原“用于后续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调整为“注销
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为 10,770,79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21%。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487,715,366 股变更为 476,944,575 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3 日、2021 年 4 月 1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
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和《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1)。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
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
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
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
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
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中国邮政 EMS 方式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1、申报期间:2021 年 4 月 15 日至 5 月 29 日
    2、申报联系方式:
    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科兴路 88 号横店集团得邦
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邮政编码:322118
    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 8:30 至 17:00
    联系电话:0579-86563876
    邮箱:stock@tospolighting.com.cn
    3、其他:(1)以 EMS 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