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21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3 号文的核准,公司以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18.63 元,募集资金总额 1,117,8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76,2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1,6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全部 到账,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出具信会 师报字【2017】第 ZC10233《验资报告》验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将扣除得邦照明应支付的保荐承销费人民 币 62,200,000.00 元(含税)后的余额人民币 1,055,600,000.00 元汇入得邦照明募集资金专户。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1,117,800,000.00 减: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007,024,885.65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0,775,114.35 加:利息收入 421,502.81 本年收入小计 421,502.81 减:本年募投项目支出 22,241,062.32 其中:年产 11000 万只(套)LED 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使用资金 21,798,762.32 其中: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使用资金 442,300.00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1页,共6页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项 目 金 额 减:支付手续费 90.00 减: 销户余额结转基本户 88,955,464.84 本年支出小计 111,196,617.16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公司章程,本公 司制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 做出的明确规定。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开立了两个募集资金 专户。公司在 2017 年 3 月 28 日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浙江东阳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店支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执行。 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 (专户账号:19636301040015251)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 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已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 后,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的《募集 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鉴于公司“年产 116 万套 LED 户外照明灯具建设项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阳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3050167634200000402)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已办理完毕该 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鉴于公司“年产 11,000 万只(套)LED 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号 364972537503)、“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2页,共6页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建设项目”在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号 201000169927993)均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 户管理,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浙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横店支行签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相应终止。至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 元 开户人 银行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 状态 横 店 集团 得邦 照 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4972537503 0.00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东阳支行 横 店 集团 得邦 照 明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9636301040015251 0.00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东阳市支行 横 店 集团 得邦 照 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3050167634200000402 0.00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东阳支行 横 店 集团 得邦 照 明 浙江东阳农商银行股份 201000169927993 0.00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横店支行 合 计 0.00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2,241,062.32 元,截至期末累计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 997,785,414.55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3页,共6页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截止 2017 年 5 月 1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可置换投资额为人民币 136,865,403.24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序号 投资总额 金投资项目实际可置换金额 年产 11,000 万只(套)LED 照明系列产品 1 511,000,000.00 122,235,176.01 建设项目 2 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74,700,000.00 14,630,227.23 合 计 585,700,000.00 136,865,403.24 2017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6,865,403.24 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 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524 号《关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出具了无异议意见。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以募集资金 136,865,403.24 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136,865,403.24 元。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4页,共6页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股东收益,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 本要求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 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委托理财。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 0.00 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 11,000 万只(套)LED 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照明研发中 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88,955,464.84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1 年 3 月 18 日(专户销户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 88,955,464.84 元 (包含利息收入 45,152,790.06 元,扣除手续费 11,910.67 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并完成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997,785,414.55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88,955,464.84 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00 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5页,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