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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得邦照明:得邦照明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03-11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给予投资

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为投资者提供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的机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

制定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

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二、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企业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

模、现金流情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等情况,建立对

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的具体分红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应结合所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选择有利于股东

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现金分红政策。

    2、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各项公积金、准备金后有可分配利润

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3、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

条件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
等因素,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5、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

之和。

    四、分红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

    本分红回报规划需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9 日